物资设备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研讨 下载本文

构,落实工作责任。

4、制订方案。各单位制定效能监察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监察内容、任务分工、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于3月31日前将效能监察工作立项表、立项可行性报告、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报送省公司监察部。

5、动员部署。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开展物资设备管理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1、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人员、方法、步骤以及自查内容重点。

2、各单位门要对开展物资设备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任务进行细分,明确时间节点。要设计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表格,逐项填报自查自纠问题登记表。

3、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效能监察自查报告上报省公司监察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1、组成检查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组。

2、明确分工。召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效能监察的目标、任务、关键环节、监察点,对小组成员进行分工,把监察责任落实到人。

3、开展检查、督查、重点抽查。按照责任分工,检查组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等工作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基层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及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并撰写监察报告,形成反馈意见。

第四阶段: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认真梳理自查和检查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2、对自查不认真、不严格的单位进行通报,对自查工作中故意瞒报、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完善和修订管理制度。

4、各单位要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收集相关资料及整理归档。并于10月31日前向公司报送效能监察工作总结和实施情况统计表。

八、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物资设备管理效能监察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2、明确职责。各单位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各有关承办业务部门要通力协作,分工负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抓住重点。要定期分析物资设备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把握工作重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严肃执纪。对接到举报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从收到案件线索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依纪依法做出处理。对物资设备管理工作中涉嫌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