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统一部署,公司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物资设备管理效能监察。
一、监察目的
通过开展物资设备管理效能监察,进一步完善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物资计划管理、招标采购、运行维护、报废处置等全过程的内控机制,促进物资设备规范管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经济效益,实现源头防腐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物资设备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长:秦红三、汪忆新
副组长:肖黎春、徐云、谭永香、滕富连、黄水龙、王忙虎、孙超武
成员:宋双鸿、彭林先、辛建峰、王小兵、黎诗义、李政、赖永萍、徐先起、熊友明、李庆庆、欧阳冶力、宋志华、李顺平、刘镭、陈卫、郝跃武、刘贤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挂靠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
主任:王忙虎(兼)
副主任:彭林先、高斌、周祥赋、李新国、李迎军、何群、汤克艰、廖明、贺青、谢斌、陈圣朝、魏星、万源、方伍英、肖萍、熊小徽。
成员由监察、发策、财务、安监、生技、基建、营销、农电、科信部、物资、审计、思政、调度、交易中心、经法等部门以及新闻中心有关专责人员组成。
三、监察依据:
1、?国家电网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办[2010]225号)
2、?江西省电力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赣电物资
[2009]2号)
3、?江西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赣电物资[2009]15号)
4、?江西省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赣电财[2010]62号)
5、?江西省电力公司资产盈亏、毁损和报废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赣电财?2010?1839号)
6、?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修订)?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赣电物资?2010?2831号)
四、监察范围
本项效能监察的范围是:各单位对2009年ERP上线以来物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立项检查。
五、监察重点
(一)物资设备计划管理情况
物资设备需求采购计划申报是否及时、准确、合理,是否存在违规计划外采购行为。
(二)物资设备采购情况
1、检查国家招标投标法和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坚持“招标、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原则,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评标专家、招标工作人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
2、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开展评标,是否按照授标原则进行定标;
3、有无明招暗定、少数人决策定标、个人操纵中标价格、吃回扣、拿好处的问题;
4、非招标物资设备采购是否按省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物资设备日常管理情况
1、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物资设备,帐卡物是否相符,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善;
2、检查有无不按质量标准验收、减少查验程序、出现质量问题的现象;
3、检查有无因存放保管不善,造成物资设备毁损、被盗的问题;
4、是否及时向物资部门反馈物资设备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整改和惩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1、检查物资设备采购是否签订了规范的合同,有无法人主体资格不实、价格和数量不明、质量和标准不符、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违约责任约定不清等问题;
2、检查中标结果是否得到严格履行,供货合同变更手续是否完善;
3、检查是否执行物资到货“三方”验收制度,是否存在违反合同偷换材质、变更关键技术参数等行为。
(五)物资设备资金管理情况
1、检查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手续是否齐全;
2、检查废旧物资处理款项是否按规定入帐,是否存在截留废旧物资处理款项和“小金库”等现象。
(六)物资设备报废处置情况
1、废旧物资鉴定、残值评估是否按程序规范开展;
2、废旧物资回收是否到位;
3、废旧物资的库存、保管是否规范。是否严格遵守出入库手续,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4、废旧物资处置的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
(七)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物资设备管理相关制度
六、职责分工
1、各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物资设备计划上报、保管、配送、资金申报、招标物资及非招标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的情况。
2、各级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检查物资设备计划上报审核、废旧物资回收审查、报废鉴定等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