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建筑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及工作目标,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安全与文明施工达到公司,项目工程的安全目标。
《条例》中第21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依法制定,认真落实,严格考核奖罚到位。
一、考核依据应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标准》(JGJ59—99),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即:项目部与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责任及合同目标。
二、考核时限,每月考核一次,项目部逐月考核项目部管理层(五大员)及施工班组。
三、考核标准以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管理内容,考核结果记录项目部安全资料考核记录本,作为年终奖金兑现依据。
四、日常安全检查考核按公司考核细则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项目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控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编制由项目部技术员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
2、专项方案的编制
A、编制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B、《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3、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范围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工程)
(3)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4)脚手架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5)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6)物料提升机安拆安全施工方案
(7)塔吊安拆安全施工方案
(8)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方案
(9)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施工方案
(10)拆除、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1)桩基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2)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4、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米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及时,够一车则必须清运,严禁凌空抛掷。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6、夜间必须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不准使用切割机,不准汽动打桩作业。
8、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9、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10、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厕所 11、临时设施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