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草地资源是农牧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的主要来源,为了详细掌握我区草地资源利用现状,确定草原保护建设重点,合理划分农牧业功能区,为项目争取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省农牧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计划从2011年1月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完成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为确保全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基本草原划定是有效保护和建设草原生态环境最基础性工

作。通过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可以详细掌握我区草地资源利用和管理现状,为开展农牧业功能区划、确定草原保护建设重点及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划定范围

全区涉及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乡镇包括:平山湖、安阳、花

寨、龙渠、大满、甘浚、乌江、三闸、靖安、碱滩、上秦、党寨等乡镇。

三、划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下列草原应当划定为基本草原:重要放牧场,割草场,人工草地,草种基地,改良草地,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并且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草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草原

科研、教学试验基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定为基本草原的其它草原。

(二)依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基本草原保护工作的通知》、原《甘肃省张掖县畜牧业区划报告》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等有关制度划定基本草原。

(三)我区的草原类型共分为7类:沼泽草地、低湿地草甸草地、干荒漠草地、山地荒漠草地、荒漠草地、山地草地和高寒草甸草地。为了便于基本草原划定保护工作的实施,将沼泽草甸、低湿地草甸草地、高寒草甸草原、山地草原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将干荒漠草地、山地荒漠草地、荒漠草地划分为重点治理区。

四、内容和程序

1、野外调查 主要是对基本草原各类型进行实地勘测、调查、

定位、评定。

2、室内作业 内业主要是对外业数据进行仔细整理、统计、

上图等。

3、公示 对划定的基本草原进行为期5—7的公示,接受群

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出现的异议协调有关部门加以妥善解决。

4、政府公告 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政府以正式文件向社会

公告。

5、设立标志 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成后,以政府名义在明显

地段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

6、建档 基本草原划定档案一式两份,分别交由区档案局与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建档,复式保存。

㈠基本草原登记

1、国家所有基本草原,按使用权单位进行登记。集体所有基本草原,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登记。其中,要做好矿区、矿产资源、河流水域、公路的定位统计及上图以及其它基本草牧场实地勘测、调查、定位、评定、上图等工作。

2、村基本草原登记表的填写,以村为单位,内容包括村总面积、基本草原各类型面积。在主要基本草原类型面积中应当能反映各个图斑的面积,与基本草原保护图的图斑相互对应。在村基本草原登记工作结束后,区、乡镇逐级进行审核汇总。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乡镇填写土地利用现状表。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草原各类型面积及林地、水域等面积。

㈡编制基本草原保护图

各乡镇、区直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划定的基本草原按照下列比

例尺要求全部转绘上图,并做详细的标注和说明。区级用1:10万地形图绘制乡镇基本草原区域分布图,并形成1:30万挂图。乡镇级用1:5万地形图绘制村及草原使用单位基本草原区域类型分布图,1:5万基本草原分布图主要用于存档,并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规划图相衔接。几项具体要求:

1、基本草原分布图是一项永久性保存资料,技术性强,必须由具有良好制图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指导工作;

2、最小上图面积为25平方毫米,对不够上图面积但必须反

映的基本草原图斑,可采用独立符号表示。狭长图斑最小处不小于0.6毫米,图斑界限弯曲小于 0.5毫米时应简化图形,不够上图面积但必须反映的基本草原图斑,可采用独立符号表示;

3、图斑界线与线状地物线要清楚,其间距保持0.5毫米以上,不足时可两者共用;

4、图斑界线确定后,其盖墨线条粗细定为0.38毫米为宜;

5、图件要配备完整的图例及文字说明。同时,要具备图名、图廓等内容。

㈢组织实施

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由区农牧局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

府参与配合,并从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开展工

作。

㈣政府公告

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成后,区级人民政府要在明显地段设立

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内容包括:基本草原划定的依据和目的、基本草原各类型面积以及保护基本草原主要措施等。

㈤基本草原保护标志的设立

1、保护标志以区级为单位,在主要交通要道明显地段设立,一般为1-3个。有条件的乡镇也可设立。

2、保护标志不应小于6平方米,采用钢架或混凝土结构。

3、保护标志正面标题:基本草原分布区。 书写以下字样:

按照《中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的规定,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对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管理。保护标志背面,右侧绘制本行政区域基本草原分布区示意图。左侧标明分布区内各基本草原类型的面积、分布的行政区域、设立保护标志的时间等文字说明。

㈥档案管理

基本草原划定档案由区档案局与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建

档,复式保存。

四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培训阶段(2011年1月1日— 3月31日)建立健全各种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