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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林金谷销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员工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直接挂钩的措施,切实推进销售工作,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博林金谷2008年7-12月销售总目标及销售团队架构

1、销售总目标为19000万元。

2、合并销售部及策划部,成立营销部。设营销总监1名;销售经理1名(缺);销售部副经理2名;策划人员2名;置业顾问10名;客服人员5名。

(二)营销部销售人员工资及考核方法:

1、此考核方法适用于销售经理、销售人员、客服人员及策划人员;

2、营销部不享受节假日加班工资。

3、所有人员实际工资按底薪加绩效提成的方式计取。

(1)营销人员底薪标准:

(2)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方法:

项目销售团队须努力完成销售指标。根据所定的阶段销售指标,将销售指标落实到每位销售人员,且销售人员个奖的计提比例与团队销售指标最终达成率须有一定程度挂钩。

将项目阶段完成总目标分配到每位销售人员。按销售额完成情况上下浮动,

销售人员按照月度、季度、年终目标完成情况分阶段考核。

销售人员月度个奖按个奖基准提成比例1.0‰计提核发。

在月度核算时,如单月销售指标完成,个奖按以下标准施行:

①完成个人指标的销售人员个奖提成比例上调至1.6‰;

②个人指标未完成,但完成率高于55%(含55%)的销售人员,个奖提成比例为1.4‰;完成率低于55%的销售人员,个奖提成比例为1.2‰;

③完成个人销售指标达120%以上(含120%)的销售人员,则超过个人指标部分的个奖提成比例上调至2.2‰,个人销售指标达150%以上(含150%)的销售人员,则超过个人指标部分的个奖提成比例上调至2.4‰。

在月度核算时,如销售业绩未达单月销售指标的,个奖按以下标准施行: ①完成个人销售指标的销售人员,个奖提成比例调至1.5‰;

②个人指标未完成,但完成率高于55%(含55%)的销售人员,个奖提成比例为1.3‰;完成率低于55%的销售人员,个奖提成比例为1.0‰;

③个人销售指标完成个人年度目标120%以上(含120%),则超过个人指标部分的个奖提成比例上调至1.8‰。完成个人销售指标达150%以上(含150%)的销售人员,则超过个人指标部分的个奖提成比例上调至2.0‰。

(3)不计入个人销售业绩的情形

①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逾期到帐,每逾期10天,销售业绩扣除30%,逾期超过1个月,不计入销售业绩,但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的除外。扣除部分对应的绩效计入公司调节基金。

②已计入销售业绩,又发生退房的,已提绩效在退房发生当月扣除。

(4)销售副经理绩效考核方法:

销售副经理绩效,完成单月销售指标按总销金额的万分之一计提,未完成项目单月销售指标的按总销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提,发放办法与销售人员相同。

(5)策划人员采用年薪制,年底视工作情况及领导考核发放奖金。

(6)销售部月度销售任务分解(2008年7-12月)

推出。

(三)销售人员绩效提成申领条件及发放办法

1、绩效提成80%的申领条件及发放办法

(1)贷款的客户,银行放贷已经划拨到公司帐户上,绩效提成当月核发80%。

(2)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已经全额缴纳房款并签定合同,绩效提成当月核发80%。

(3)10%部分作为项目交房完成时考核发放;

2、绩效提成的10%部分以年终个人综合考评结果核发;

(四)发放时间

(1)每月月底绩效提成结算至当月30日,次月5日前报综管部,于次月15日前发放;

(2)年底考核部分与公司其他人员同时发放;

(3)所有绩效提成由营销部负责计算,财务部复核后报请总经理核准后由财务部与底薪同时发放。

(4)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责缴纳,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奖励及扣罚办法

1、奖励办法

(1)营销部从2008年7月起开展月度销售冠军评选。在完成个人指标的销售人员中评选出月度销售冠军(按当月销售合同额计),冠军可获得600元奖金。

(2)营销部从2008年7月起开展月度回款冠军评选。以单月到账金额作为考核标准,月度回款冠军可获得600元奖金。

(3)营销部从2008年7月起开展季度销售冠军评选。在完成个人指标的销售人员中评选出季度销售冠军(按销售合同额计),季度冠军可获得1000元奖金

(4)销售额完成19000万元以上的,超额部分由公司按下表提成比例奖励营

销策划部全体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另定。

(1)销售人员月度销售任务完成55%以下,但高于30%的,月度绩效中扣罚300元;若当月绩效工资低于扣罚额度的,则挂帐后于次月扣罚。

(2)月度销售作务完成30%以下的,月度绩效中扣罚500元;若当月绩效工资低于扣罚额度的,则挂帐后于次月扣罚。

(3)销售人员连续4个月未完成个人销售指标或工作表现差强人意的,给予2个月的辞退警告,警告期内仍未有改变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销售人员主动离职、合同到期或被公司辞退,销售奖金计算至离职当日。其提成补足部分(实际提成比例与基准提成比例差额部分)应考虑发放50%,

(六)奖励及扣罚办法

1、本制度由公司营销策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公司根据实际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2、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施行,结算时间从2007年7月1日起实行。

长沙汇丰置业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