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下载本文

采煤工作面放炮员操作规程

1、采煤工作面放炮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两年以上采煤经验,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工品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兼职安全员都应在现场。

4、在煤层中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5、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管放炮。

6、在地质变化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碎、煤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7、放炮员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放炮时不崩倒柱子,不丢失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大量崩向老空,保证煤壁平直,符合进度要求。

8、放炮员的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器材—运送爆破器材—存放爆破器材—装配引药)—检查处理—放炮操作(装药—设警戒—联线—放炮—炮后检查—撤警戒)—收尾工作。

9、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爆破物品下井使用。

10、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臵,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11、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扎好。

12、领取炸药。

(1)、持有队长签字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炸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库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许用安全炸药;

13、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14、运送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爆破器材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炸药装在衣袋内;

(3)、携带爆破器材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班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4)、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运送爆破器材;

15、爆破器材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臵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炸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雷管,严禁将放炮器存放箱内。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4)、隔爆型放炮器要悬挂于干燥地点;

16、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它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药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药要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准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17、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流不稳定;

(3)、装药地点20以内煤尘堆积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忽高忽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臵、方向等;

(8)、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与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炮未处理;

18、装药。

(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

(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

但要使药卷间接触密实;

(3)、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4)、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并盘放有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边;

(5)、炮眼的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得太紧,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19、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20、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装药分段放炮或分段装药分段放炮的方式进行装药作业。

22、设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臵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放炮员必须为放炮点的警戒人员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要设臵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警戒线之外;

(4)、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和公司的规定;

23、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放炮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联线放炮。

(1)、放炮地点20米以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