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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代 理 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以上为首部,内容包括:标题;对法庭审判人员的呼语等。

我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情况,对本案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在,我根据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本案提出以下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被告×××的行为……,对此,请求法院给予严肃教育,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本案原告×××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正文,内容包括:前言;代理意见;结束语。

律师×××

××××年××月××日

以上为尾部,内容包括:署名和日期。

范文: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周××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周××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情况,对本案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在,我根据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本案提出以下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本案所争财产,是庄××名下的银行存款5.5万元。这笔存款是周××同庄××的夫妻共同财产,其理由如下:

1.这笔财产是庄××本人于1989年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的,而庄××与周××早于1981年结婚。据此,从时间上可以认定该存款是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2.周××和庄××两人的月薪共计2200元,两人每月积蓄500-600元, 8年积蓄5.5万元是绰绰有余的。因此,从经济来源上也可以认定这笔存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积蓄的。至于被告庄×(系被继承人庄××之妹)辩称:庄××名下的存款来源于40多年前庄家祖上卖房所得款,依据不足。

3.现在也无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庄××与周××之间有经济各自独立的约定。尽管被告的亲

友凭模糊的记忆作证,证明庄××与周××之间有经济各自独立的协议,但原告的亲友、老上级也能据实反证庄××与周××两人经济合并,夫妻关系融洽。在双方各凭间接证据各执己见的情况下,只能以原始的“协议书”作为直接证据来断定事实。因为“夫妻财产各自独立”的理由是被告提出的,所以“协议书”的举证责任就在被告一方。既然被告现在举不出证据,“夫妻财产各自独立”的理由就不能成立。据此,依《婚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庄××名下的财产应确认为庄××与周××的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还应说明:周××与庄××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开支,确有过口头商议,即:周××在自己月薪中留300元零用,其余交给庄××,周××若有客,招待费从周留用的零用钱中开支;家庭开支由庄××安排,不负担周××前妻所生之子的生活费。但是,在形式上,这个口头商议并不等于“书面协议”;在内容上,庄××同周××的前妻所生子女经济分开,不等于庄××同周××之间的经济分开,周××留用的零用钱与庄××掌握的家庭开支独立,并不等于周××的工资收入同庄××的工资收入各自独立。被告把前者的事实歪曲成后者之说,是严重失实的。

二、本案所争财产,在析出周××个人所有的一部分,余下的应属庄××的遗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这笔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只有两人:一是周××,作为配偶,是当然的继承人;二是周××与前妻所生子女周×明,因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过3年,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两个继承人,理应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在各自的具体份额上,请法院能考虑周××对遗产形成的贡献大,周×明对继母所尽的义务较少这两个因素。

至于被告庄×的3个孩子,尽管庄××在婚后仍对他们或多或少地资助过,但相互间没有形成固定的经济联系,在事实上不构成抚养关系。退一步说,即使庄××生前对他们尽过抚养义务,由于他们在庄××去世时,都已参加工作,有了固定的工资收入,因此,也不具备享有庄××遗产份额的资格。因为,受过被继承人抚养的非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无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时,才能享有继承权。

至于被告庄×,因为是被继承人庄××之妹,应属于庄××遗产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位的情况下,她就无权继承庄××的遗产。

总之,被告庄×不是庄××名下存款的所有人,也不是该遗产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却无理侵占了庄××存款的存折,这侵犯了遗产所有人的继承人周××的合法权益。对此,请求法院给予严肃教育,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本案原告周××的合法权益。

律师张××

××××年××月××日

{附录}补充部分

【立案报告】

一、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采用公文标题。如“关于李××被杀案的立案报告。”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由机关代字、年号和顺序号组成。如“×公刑字[19××]38号”。(二)正文

由五部分内容组成:

1.案件发生、发现情况

简要写明何时接何单位或何人报案,所报案件的基本情况,接报案后公安机关采取的处理措施。若案件是检举、控告的,要写明检举人、控告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 若案件是群众发现报告的,应重点写明报案人对案件发现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主要情节、细节、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或可能隐藏的地点,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关系,犯罪嫌疑人以及现场保护等情况。

若案件是公安机关发现的,要写明发现的简要经过和主要案情。

若为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被当场抓获的,要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有无前科等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交代的主要犯罪事实以及被抓获的简要情况。

2.现场勘查情况

立案报告书中的“现场勘查情况”不能照搬“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一般是根据某一具体案件的“现场勘查笔录”,从中选择最能突出该案件特征的现场勘查内容,主要应写清以下内容:

现场位置、环境状况。应写清现场的自然位置、地形地物、通道和周围环境等。如现场发生在室内,则要写明该处所在街道居民区或乡、村、组的位置,以及相邻的居室、房屋、楼层、通道等情况。这样,可以使侦查人员了解分析罪犯作案的环境条件、活动情况、来去踪迹和受害人被害时的处境以及他人知情的可能。

现场状况。应着重写明现场的勘验实况,发现的证明犯罪的各种实物和痕迹。如现场家具、物品的布置状况和有无移动、翻动或破坏;现场有无搏斗、挣扎、翻滚等情况;有无犯罪嫌疑人遗留或抛弃的作案工具、凶器、衣物等其他物品;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各种痕迹、指纹等;财物的损失情况;犯罪嫌疑人在出入、来去路线上留下的痕迹;现场出现的反常现象。

如果是凶杀案件,应写明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身份等;如系无名尸体,要写明性别、年龄(估计)、体态、衣着和容貌;尸体(或伤者)躺卧的具体位置、方向、姿态等;死者是否正常死亡、尸体有无移动迹象,是否第一现场;致死、致伤的手段、部位、尸僵、尸斑的部位、颜色、状态和尸体腐变等情况;血迹分布、喷溅的形状、面积等情况;作案工具、凶器和有关物品、附着物等。

上述内容应根据具体案件的现场,据实择要写清现场勘查的有关情况、搜集到的有关证据和线索,以利于侦查人员对案件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确立侦破方案。

有些刑事案件无现场可查,仅靠重大嫌疑线索立案的,现场勘查就不写,就着重于侦查对象的记写。

3.现场调查(访问)情况

现场调查是一种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也是获得犯罪信息、侦破案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现场调查,获得查明、侦破案情所需要的证据、线索和有关情况,对分析、判断案情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现场调查情况是立案报告书的又一重要内容。写进立案报告书的“现场调查情况”,实际上是在发现犯罪事实之后制作立案报告书之前,根据众多被调查访问人提供的各种线索、情况,筛选出对分析案情、侦破工作有价值的材料,紧扣立案归纳而成的。 调查访问的对象很多,有报案人或案件发现人;事主或受害人;死、伤者的亲属、邻居、友人;基层干部和群众;目击者和其他知情人等。

调查访问的主要内容有:案件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受害人或受害单位的有关情况,如受害人的政治、经济、作风、社交等情况,如系无名尸体、碎尸、经过辨认查明,同样要记清生前的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特征、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特点是有无犯罪史;犯罪的原因、手段和情节以及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物损失情况等。如果有些案件为了迅速立案,来不及调查的,立案报告书中可以不写调查访问情况,但应说明原因。

鉴定结论。这一部分内容主要是指赃物估价、伤情鉴定、尸体检验、司法鉴定结论等。当然这一部分内容并不求每个立案报告书都必须具备。

4.立案理由和法律依据

该部分内容要写清对控告、举报、报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交待、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和鉴定结论及在此基础上得出的分析判断和法律依据。

对案件的分析判断一般包括:对案件性质、作案动机的目的以及因果的分析、判断;对犯罪人数、作案时间及地点(指第一现场)、作案条件、作案经过的分析判断;对初步查获的证言(包括事主或受害人的陈述)、物证的真伪及可靠程度的分析判断;对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体态特征、职业、身体、习惯及犯罪史的分析判断;对现场各种遗留物和痕迹的分析、判断;对犯罪嫌疑人的去向、赃款及去向的分析、判断等。

在上述事实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引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来认定案件性质和提出立案请求。请求中要说明此案立为一般案件还是重大或特大案件。

5.侦查计划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分析判断的结果,提出侦查方案和具体措施。该内容为立案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侦破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这部分内容应写明:侦查力量的组织与分工;侦查的方向和范围;侦查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侦查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策略;侦查的时间要求和根据案情变化采取的对策。 案情越复杂,侦查计划越应该具体、详细;对需要长期侦查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可将侦查计划单独成篇,写成更加详尽的侦查工作方案;案情简单时侦查计划可略写或不写;对于社会影响广泛、危害严重的案件,还要写明最后的破案期限。

(三)尾部

写明制作时间、制作单位并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 立案报告书所写内容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不能掺杂主观臆断。分析要客观全面,有理有据。判断推理要合乎逻辑,文字切忌繁杂,力求简明、概括。

 计划务求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实施。

 本文书制作完毕,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即作为侦查部门开展侦破工作的依据。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存入侦查卷(主卷)。

三、范 文

立案报告书

关于******案件的立案报告

×公刑字(19××)第17号

××市公安局:

19××年×月×日上午8时30分,我分局接到××贸易公司保卫科干部陈×电话报称:昨晚该公司财务科15万元现金被盗,现场已保护。接报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