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土地股份公司、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土地银行”、业主租赁经营、“大园区+小业主”、“两股一改”等七种模式,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步伐,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以土地、资金入股的实体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和“园区(基地)+专合组织+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等经营模式,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三是积极开展社会融资。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方式,引导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整合项目资源,共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合力推进。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省厅要求,各区(市)县建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发改、财政、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农业部门,明确农业部门牵头职能,细化职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整合项目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政策保障。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健全耕地建设法律法规,加大项目资
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建立社会资本投入激励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资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大,要做好项目包装和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部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农业部门实施的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田间工程项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田间渠系工程项目,林业部门的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以及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综合整理项目,各区(市)县应做好项目资金的配套落实工作,整合项目资源,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科技保障。制定不同区域、不同耕地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技术规程;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体系;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耕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