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监管下的中小银行发展战略综述 下载本文

导论

第一节 小银行发展战略的文献综述

一、发展国家小银行发展战略文献综述

综观国内外现有文献,发展国家用于阐释中小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理论主要有五种。

1. 银行分层理论和银行动态成长理论。银行业按规模分为小银行、中银行、大银行,分别对应着小企业、中企业、大企业的融资服务,从理论上又分别对应着小银行优势论、中银行优势论、大银行优势论。静态来看,小银行、中银行、大银行是分层并列的,成为银行分层理论;动态来看,银行是按从小银行,到中银行,再到大银行的顺序成长着的,称为银行动态成长理论。分层理论表明银行业中存在中小银行层;动态成长理论说明中小银行是可以发展为大银行的,所以小银行也是可以存在的。

2. 银行社区相互作用假说。中小银行较大银行更能提供银行社区相互作用所需的“亲和性”因为一些潜在的贷款申请人是由其所在社区经济内各类经济主体的个人收入流和财富水平。银行面对贷款申请时,如果缺乏社区效应参照物,就只能独立、隔绝地评估每一个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任何一项贷款申请人能获得的信用额是独立于其他人的,来自于任何一笔贷款申请评估的信息与知识对于决定下一笔贷款的可行性毫无作用,评估成本极其高昂。然而,社区环境却能将社区每一个贷款申请人置入一个相互联系的团体中,这些贷款申请人的特性变成相互依存的特性,相当部分申请人拥有的资产具有地区性和固定性。中小银行和所在社区天然的亲和性,必然使社区益处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3. 金融共生假说。金融共生假说是以生物学中的共生理论为起点,把生物共生理论引入金融共生关系所形成的理论体系。金融共生指银行与企业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行机构之间的共生关系为金融共生体系的核心,包括金融共生单元、金融共生模式和金融共生环境三要素,其中共生单元是指金融机构和厂商;共生模式是指金融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相互结合的形式,既反映了金融共生单元之间的作用方式,也反映了作用强度;共生环境是共生单元以外的所有因素的总和。该假说的观点主要有:小银行比大银行更易获取小企业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小银行比大银行更易建立共生关系;小银行与小企业比大银行

与小企业的信息获取成本低。在共生动力有限的情况下,小银行与小企业的共生关系比大银行的共生关系更稳定,更易产生金融共生能量——利润。

4. 增强金融抗感染力假说。银行业之间存在密切而复杂的债权债务联系,一旦某个银行机构的资产价格发生贬值以至于不能保持正常的流动性头寸,则单个银行或局部的金融困难很快便会因信息不对称演变成全局性的系统动荡。如果能够在股膜结构与市场集中度方面有良好设计,防范银行风险传播、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是完全可能的。在复式链银行结构下,银行体系的灵活性更大,能有效降低发生金融冲击的概率。

5. 小规模优势假说。就像大型金融机构在巨额国际信贷、银行信贷及国际结算等特定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一样,中小金融机构的小规模优势也存在于信贷市场的特定领域,如小额、不定期信贷,抵押、担保缺乏型信贷和关系型信贷等,表现为信息成本和代理成本优势。信息成本优势源于中小金融机构的地缘性。即中小金融机构往往局限于一定得低于范围内开展业务,有明显的地域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方面对当地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甚至业主本身的能力、信誉都了如指掌;另一方面,地域狭小使中小金融机构易于及时掌握信息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自身经营风险。较之大型金融机构对于区域内中小企业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性,中小金融机构对这些中小企业的了解类似于一种准信息对称,将直接贯穿交易活动的全过程。从前期的搜寻、中期的谈判,再到后期的监督,总的信息成本降低。代理成本优势源于中小金融机构的规模小和代理链短。一方面,由于股权结构比较简单和集中,中小金融机构的股东与经营管理者之间往往存在密切的关系,甚至有许多是家族制企业,经营者与股东的目标函数基本一致,经营者出现不良行为的可能性很小,其代理成本得以大大降低。另一发方面,结构越复杂,科层越多的组织,代理成本越高;反之则越低。与结构复杂的大型金融机构相比,科层结构简单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代理链较短,解决代理问题的成本就会低很多。

二、金砖四国小银行发展战略文献综述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巴西、俄罗斯、印度以及中国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新兴市场国家,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领头羊,四国的发展有相似之处,也各有特点。因此分析研究金砖四国小银行的发展战略

能更好的为我国小银行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俄罗斯银行制度是在打破苏联时期单一国家银行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像经济转型的其他领域一样,银行制度转轨也是采取激进的一步到位的方式,因而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为链条的所有制结构多元、混业经营、高度对外开放的二级银行体制。中央银行从法律上拥有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上的独立地位。改革伊始俄银行体制就进入普遍的股份化过程,不同金融产权形式迅速进入市场竞争环境。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制度、银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银行破产和重组机制、自然人存款保险机制等一整套类似现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制度都从法律层面上逐步建立并日趋完善起来。

但俄罗斯的银行业发展是建立在分散和不平衡的结构基础上的,资产高度集中于大银行,中小银行众多但力量微弱。截止到2008年初,前200家银行集中了

91. 6%的银行资产。尽管从2007年初,俄罗斯银行服务市场准入条件提高至500万欧元,但是依然有400多家自有资本不足500万欧元的银行存在。

自1999年以来,巴西政府积极推动代理银行制度发展,在低成本拓展金融覆盖率和提高农村地区资金可得性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巴西中央银行的定义,代理银行制度是一种在缺乏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为客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的方式和手段。银行与彩票投注站、药店、邮局、汽车经销商等商业实体签署协议,通过其商业网点提供部分基础金融服务,从而实现金融服务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同时,巴西相继通过了一系列立法,逐步放松对代理银行业务的政策限制。在地域范围上,巴西最初将代理银行业务限定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后来则逐步放宽到全国任何地区;从业务范围上,最初仅允许银行利用商业网点放置ATM等取现设备,后来则允许代理行主动承担部分银行代理业务;在金融机构资格上,最初只有商业银行能够与代理行开展业务合作,后来则将开展代理银行业务的资格扩展到所有金融机构。立法管制的放松极大促进了代理银行制度的快速发展。[1]

印度小产业由数量众多的小企业组成,是非常有活力的产业,在印度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小产业的发展水平对于印度的国民经济以及国际竞争力极其重要。但是由于小规模产业的先天缺陷,使他们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如技术陈旧、管理经验不足、收款延迟、产品质量低下、容易受到环境变化的冲

击、缺乏基础设施、缺乏营销网络等。

为了帮助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印度政府颁布了《印度小产业发展银行法》,并于1990年4月设立了印度小产业发展银行(SIDBI)。根据该法令,SIDBI应作为“促进小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核心金融机构,并协调相关机构的职能,更好地为小产业服务” 。

SIDBI在其运营战略中关注的重点之一是增强对小规模产业的金融支持。SIDBI主要通过直接资助或者间接资助的方式实行金融支持,设计和实行一些新的资金支持方式来填补现行信贷支付系统的资金缺口。在最近的9年中,SIDBI实行了26个新的资金支持计划。

在发展中国家(地区),基于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贫困问题以及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亚非拉国家的小额信贷热,掀起了有关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理论研究的浪潮。基于对加入WTO后,我国银行面临国际大银行冲击的忧虑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我国研究中小金融机构的文献在1999年后多了起来。

近年来,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以银行为代表的信贷主体开始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信贷业务逐步从农村金融市场退出向中心城市和大中型企业集中。于是,产出占国内生产总值三分之二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者和广大的农户融资更加困难。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及两极分化的现状,一些学者提出了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战略。

林毅夫(2001)从比较优势、信息不对称等理论出发指出不同的金融机构给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可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成本,主张建立专门的中小银行为小企业服务;[2]彭建刚(2003)从建立区域经济发展极的金融支撑角度研究我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3]史晋川(1999)以中国江苏、浙江的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为例,从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变迁、满足市场经济需求出发研究地方中小银行的发展。[4]张杰(1998,2000)从民营经济融资困境出发,提出新银行机构必须能完全按照市场原理运作,才能既不出现政府的不当干预,也不会有国有企业对国有银行那样的刚性依赖。[5]顾旋、刘都、刘炜(2000)从规模经济不等于规模效益出发,认为小银行与国有银行比较,具有体制和管理上的灵活性,在科技上有后发优势。[6]徐滇庆等人(2002)提出民营银行概念,通过对发达国家与地区民营银行及其对经济的作用的研究,强烈呼吁中国应当打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