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微议:#拐卖儿童量刑#(#人贩被朋友圈判“死刑”#)】编者按:近日,你的朋友圈是否被一张刺目的图片和一段煽情的话刷屏了?“对贩卖儿童者一律死刑!”这个呼吁为何如此群情激愤?这种一律死刑的做法,能遏制儿童拐卖犯罪吗?又能拯救中国的法制吗? (微博附此条信息截图)
#拐卖儿童量刑#微议一@心理师肖雪萍:这个呼声不过是无助的人们对公权力的能力不足表达愤怒。这个呼声更像是:我对你的无能太愤怒了,但是我不能对你愤怒,因为那太不安全,并且会让我体验到无力感,所以只好把愤怒指向人贩子。就像当有人说“我要杀了他”时,这句话的本意并不是要杀人,而是为了表达愤怒和无力的感觉。 #拐卖儿童量刑#微议二@一毛不拔大师:"如果你的孩子遭受XX罪行,你会接受凶手不判死刑吗?"这个问句过去在美国总统选举里常用,杜卡基斯还就歇在这,直到有一天有个候选人回答:“如果我的孩子遭受这样的罪行,我会亲手杀了凶手。但我们组成国家、政府,建立法制,是为了设立一个比我们个人更高的存在,而不是任由个人的正义和复仇心泛滥”。
#拐卖儿童量刑#微议三@罗昌平:如果贩童与谋杀的后果一样,那么在一些情形下人贩可能会选择杀死被拐卖的人以减少逮捕可能性,因为杀人不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同理,如果强奸与谋杀的后果一样,那么强奸案可能减少,而奸杀案剧增。量刑是一个很专业的事情,不如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转)
(附图观点来源人的完整论述长微博)
#拐卖儿童量刑#微议四@徐昕:拐卖儿童不能依赖死刑惩治,而应建立全国性的官民结合的搜寻系统。最近很多朋友都在转呼吁死刑惩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中国已经是对拐卖儿童立法惩治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但儿童失踪依旧。最重要的是建立全国性的政府和民间结合的搜寻系统,而不是完全依赖提高威慑来吓阻拐卖。
(微博附链接《天下远见:三名儿童改变美国历史 —美国的失踪儿童干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