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录;
3、每季度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访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形成《企业情况季度报告》。
第二十六条 投资的退出
在项目立项之初,项目投资经理即要为项目设计退出手段,然后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
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三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出售、清算或破产。首次公开发行包括国内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国外主板上市、创业板上市等;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和向其他公司出售;当风险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且难以扭转时,解散或破产并进行清算是可选择的退出方式。IPO及出售将是本公司主要的退出渠道。
项目推出时机成熟时,由项目经理起草《投资退出方案书》。 第二十七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退出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经理的《投资退出方案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审查。所有内部审查工作应当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退出决策意见表》。
在退出方案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遇到因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项目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第二十八条 项目总结
项目退出后,项目投资经理应当书写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投资中的经验教训予以总结,以资参考。
第六章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在投资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考察的文字及以其他方式和载体记录的材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档案包括项目投资考查及决策阶段档案、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三部分。
第三十一条 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档案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概况表、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查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立项审批表、投资建议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投资协议以及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 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包括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季度访谈/项目进展报告、重要会议纪录。
第三十三条 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包括投资退出方案书、项目总结报告。
第三十四条 业务档案按项目立卷,文件之间建立相应索引。项目概况表除按项目立卷外,还应作为独立资料统一立卷。
第三十五条 业务部门应做好业务档案的日常整理工作,于不同业务阶段结束后的五日内按公司行政管理部的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并将业务档案移交归档。
第三十六条 业务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管理部,一分留部门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所附附件为投资管理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业务档案1:项目概况表
项目概况表
项目人员 日期
业务档案2: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