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坚持四个统一
一是坚持核心与多样的统一。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社会价值取向日趋多元。价值观的多样化,有利于解放思想,促进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突破陈规,大胆创新,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同时,也为丰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提供了深厚的思想文化资源。然而,必须看到社会价值观的多样化,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逆反性和无序性。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多样化的价值观,通过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下的社会思想文化的和谐。在当前矛盾凸显的时期,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努力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内核的和谐思想文化氛围,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能保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国家的文化安全,又能赢得全社会广泛的认同,从而增强社会成员的归属感和向心力。
二是坚持整体与具体的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成要素,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不是单一的价值观,而是对不同层次的价值观念进行整合的结果。同时,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又是层次分明的,各自有具体的内涵规定。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居于最高层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这四个方面,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社会的多元诉求,在各种价值取向之间保持了适当的张力,是整体和具体的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能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和精神感召作用,又能转化为全社会认同和践行的行为规范。
三是坚持传统与时代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文化建构。从文化建设和发展的规律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同样离不开对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很好地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衔接起来,才能植根于中国深厚的社会土壤,才能获得人们的广泛认同而富有生命力。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在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背景下提出来的,必须立足时代发展要求,反映时代发展特点,才能真正发挥其主流导向、价值引领作用。传统与时代的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承接了传统的精华,又富有时代生机与活力。 四是坚持民族与世界的统一。当今时代,全球化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一方面促进了各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交流,另一方面也使各国面对着不同文化的碰撞。中国社会由封闭到开放,由农业文明走向工业文明,必须构建新的核心价值体系。但同时应当认识到,在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必须既要坚持本民族价值观的独特性,又要在人类文化中发掘中华文化的特殊性,在中华文化中提炼人类文化的一般性,在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上把民族性与全球性协调统一起来。对于民族文化,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增添新内容,培育新时代的民族精神,建立既顺应全球化的大趋势,又合乎自身国情的价值观念。
摘自《党政干部论坛》08年第4期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应该把握好三个关系
一、把握好制度建设与思想建设的关系
在党的建设体系中,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们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因此,妥善处理好这两大建设的关系,就成为制度建设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思想建设是党的各项建设的前提条件。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离开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中国共产党自身的一切建设都无从谈起。正因为如此,如果没有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也不可能取得成功。因为制度是靠人来制定的,也是靠人去执行的,如果执行者没有较高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养,再好的制度也会被扭曲。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建设又是思想建设是否取得成效的一个显著标志。制度建设流于形式,归根到底还是思想建设流于形式。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制度建设同样对思想建设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要巩固思想建设所取得的成效,离不开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的配合,其中也包括靠制度建设来保证。现在党中央要求大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就必须在党员的评价机制上做文章,在改革干部的选拔任免体制上下工夫,要形成一种让那些忠实履行自己入党誓言的党员干部备受鼓励、能够被提拔重用,使那些言行不一、利欲熏心、损公肥私的人遭受冷落和唾弃这样一种制度保障机制。如果没有这种制度上的制约,光靠讲大道理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二、把握好制度建设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
一定的制度、体制是一定时期领导者整体素质的体现,是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一定生产关系的反映。因此,在制度建设方面首先必须考虑制度是否先进,是否符合时代的最新要求。然而任何事物都必须用辩证的观点来加以认识,有些制度看起来似乎是先进的,但是脱离了党员干部所能执行的程度,也不具备实施的物质条件,这样缺乏现实基础的制度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所以,必须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制度建设的先进性和可行性结合起来。
所谓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就是要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按照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立足全党、着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组织好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工作。要科学地预测党的建设的未来发展趋势,不断增强制度建设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相对稳定性。任何制度的制定都应该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体现党员意愿的基础上。在制度实施之前,要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党组织大胆地探索、先行试点,待积累经验和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在条件不具备的时候,不宜过早地推出某一项制度,哪怕是觉得这项制度再好、再先进也罢。同时还要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也就是说既要重视基本制度又要重视具体制度,既要重视实体规则又要重视程序规则,既要重视单项设计又要重视整体规划,从而形成一套定型的、健全配套的制度体系,以减少或者消除某些制度不衔接所造成的真空和新旧体制之间的摩擦现象。特别是要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执行机制,以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实际效能。
所谓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就是要从党的建设的实际出发,加强对全局性、关键性问题的研究,在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切实可行的制度,以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干部所普遍关注而且具备了解决条件的现实问题。为此,要结合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度执行是否有效的现状,对已经制定并实施的制度进行梳理。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贯彻执行;对不完善和有缺陷的制度,要及时加以补充和完善;对需要细化的制度,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对已经过时的制度,要适时加以废止;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制定新的制度予以防范。为了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在加强制度的针对性的同时,还要保证制度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统一性就是从中央到地方制定的制度法规要保持上下一致,防止
令出多门,各行其是。可操作性就是制度法规要制订得详尽细致,切实可行,便于把握和操作。对违反制度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也应具体化、程序化,保证制定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
三、把握好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的关系
党的建设不是在真空里进行的,它与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体事业是密切相关的,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应该将党内的制度建设纳入到国家法制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加以考虑,解决好党内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衔接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党内制度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保障,而国家的法律法规又是制定党内制度必须遵循的依据。因此,我们要认真地对党内各种规章制度加以清理,对那些不符合国家法制建设要求的制度加以修订或废除,党应该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其次,要注意发挥党内制度建设对社会的引导作用。比如说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就离不开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而且党内的民主制度建设还应走在前面,要依靠党内的民主来引导社会的民主。和谐社会建设也是这样,要建立和谐社会的保障机制,就应该首先建设好党内和谐的制度保障体系。
最后,要处理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与规范党内制度建设的关系。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党的制度建设的影响是双重性的。一方面,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是法治经济,它需要建立公平竞争的外部制度保证体系,以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这种法制化的要求对党内的制度建设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又具有自主性和趋利性的特点,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具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和较大的行动自由,即使是党员干部也容易滋长自由放任和分散主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始终是执政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完成这项任务,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强化执政党的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健全一整套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依靠过硬的组织措施和规范的制度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对执政党队伍的侵蚀。
摘自《理论前沿》08年第4期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
一是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不断建立健全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党的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因此,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抓好党的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使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要求,把企业长效机制建设与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党组织工作制度相衔接,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密切联系群众、党内民主参与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党的各项制度。要以建立长效的机制和制度为切入点,努力做到在管理上求融合,在过程中求渗透,在制度上保证党建进入管理起作用,确保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有效运行,确保党员队伍永葆生机与活力,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以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重点,进一步探索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途径。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中国企业特有的政治优势,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要适应市场经济特点,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要求,根据基层建设《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公司法》的要求,积极探索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途径,既要保证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的统一决策权,保证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有效,也要使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保证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三是以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要继续大力抓好“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武装企业领导人员,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使创建活动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努力做到创建活动与生产经营两促进,以创建活动促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推动学习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建立,使创建活动成为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的有效支撑与保障。
四是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组织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认真落实《公司法》和31号文件精神,坚持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三同时”原则:新建经济组织的同时建立党的组织,调整经营管理组织的同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配备经营管理人员的同时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开展“双培养”工作,即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为党员,使党员成为企业最优秀的人力资源。
五是以加强职代会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探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要认真贯彻《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职代会的各项权利,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维护职工民主权利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定,按照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共享发展的精神,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让广大职工共享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果,使广大职工在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进程共享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丰硕成果。
摘自《中国共产党》0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