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交存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同志,系 单位职工,其单位公积金账号 ,个人账
号 ,公积金余额 元,工资基数 元,公积金正常交存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未在本中心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其身份证号码为: 。欢迎随时登陆微山县住房中心网站http://www.wsgjj.cn/gjj/予以核实。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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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