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书编号顺序填写第一个权利人名称,后面加“等几人”;共有权利人情况栏填写不下时在“备注”栏中将详细情况填写清楚。没有的此栏填写“无”。土地面积分摊原则包括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按房基占地面积比例分摊、按独自使用面积分摊、以及协议分摊等。注明:土地面积分摊原则由所有权利人提交文字材料交权属登记人员备案。
? 土地他项权利:填写本宗地使用者或其他单位(个人)在本宗地的使用权以外的使用土地的限制条件和权利。没有的此栏填写“无”。
? 界址点号、界标种类、界址间距、界址线类别、界址线位置。
? 相邻宗地权利人及宗地号:填写邻宗地的宗地编号;没有相邻宗地时,填写道路、河流等地理名称或按“宗地四至”填写。
? 指界人姓名:个人指界时填写指界人名称并加盖名章(或按手印);单位指界时核验指界人身份,填写指界人名称并加盖名章(或公章)。没有相邻宗地时,不用签字盖章。
? 权属界址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一栏按不同情况填写,地籍测量记事一栏由测绘人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地籍调查结果。
2、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
(1)、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
(2)、填写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加盖划改人员印章;
(3)、每宗新增或变更的宗地填写一份地籍调查表;
(4)、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图形由铅笔绘制;
3、绘制宗地草图的内容和要求:
(1)、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所在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际资料,地籍调查人员在现场绘制,必须保证权属清楚,界址准确,注记清晰规范。宗地草图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不能涂改,只能划改。
(2)、宗地草图按约略比例,用2H~4H铅笔绘制,线条字迹清楚,注记字头大致向北向西书写。注记过密的部位移位放大处理。宗地过大的草图另加附页绘制。
(3)、宗地草图的内容要求如下:
? 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线、界址边长;
? 本宗地的门牌号;
? 宗地的外围轮廓线及文字说明;
? 与界址点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重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相关信息如“层数”等;
? 相邻宗地的地籍编号和权利人名称;
? 地理名称包括道路、水系等;
? 指北线、丈量者名称、审核员名称以及绘图日期;
? 调查人员认为其他有必要填写的内容。
2.6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
2.6.1目的和任务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目的是对土地利用地类及其界线进行调查。
2.6.2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土地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土地分类系统采用《郑州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分类和编码》。
2.6.3外业调查
1、准备工作
(1)、工作底图
将外业实测的1:500地籍图回放纸质图,作为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其它资料
对收集到的土地变更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提供给本次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参考使用。
2、外业调查基本要求
(1)、外业采用逐图斑调查方式进行,野外调查时,做到了走到、看到、问到、画准,各种界线符号和地物位置调查准确。各种注记正确无误,清晰易读,符合规范图例。
(2)、最小上图图斑标准: 调查比例尺
1:500
(3)、路、沟渠、林带等线状地物大于或等于2米,按图斑调绘;2米以下的归入其所在图斑,不单独计算其占地面积。
(4)、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地块,将土地类型统一到《郑州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分类和编码》中,移植到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5)、属于交替利用的地类或两种以上利用类型的地类,以主要的利用类型表示,即同一图斑范围内的地类只能从属一个类型,不能两个类型同时并存。
(6)、较宽的绿化隔离带按实际用地情况进行分类。
(7)、“绿色通道”、“绿色走廊”等是近两年出现的新情况。有的在铁路、公路路边仅从保护路基的需要栽种护路林;有的却在路堤外植树种草等,其宽度可达50米甚至上百米,因此,调查统计时,凡符合工程主体设计标准已办理用地手续的,统一按照交通用地调查统计,其它超出设计标准的,按实际地类进行调查统计。
(8)、风景区为一个权属单位时,在划定水域和林地地类范围后,其余土地为建设用最小上图面积 图上面积 36mm2 实地面积 9m2
地地类。
(9)、图斑划分
? 在理解和掌握土地利用分类中各级土地利用类型含义的基础上,根据调查底图实地绘出图斑界线。
? 地类划分要求单个地类图斑仅有唯一土地类别、权属性质、权利主体和土地等级,在街坊范围内图斑线要闭合、全覆盖和不重不漏。
? 同一地类凡被境界、土地权属界、地类界分割而成的封闭地块为一图斑。 ? 道路与河流、沟渠相交,应注意道路要断开,以桥梁符号表示,无桥梁时道路断在河流或沟渠上。公路和铁路交叉时,铁路将公路(图斑)分割为两个图斑。
3、土地利用分类调查编码体系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图斑。图斑之间由权属界和地类界线分隔。宗地内土地利用图斑号以宗地为单位从左向右,从上至下顺序编号,码位为3位。
图斑编码为所在街坊编码(7位)+图斑号(3位),共10位编码。
2.7 内业数据处理和图件编绘
2.7.1数据处理
本次地籍调查测量的数据在《测绘数据处理与成图系统》中进行编辑成图,数据处理。以满足数据库的要求和图形输出为准则。
作业过程为:在采集新增或变化的界址点、界址线、地类界、宗地号、土地用途代码、用地面积、土地权利主体名称、道路名、地名、主要道路上的门牌号及其它地籍和地貌要素数据后,内业作业人员将电子测量手簿上的数据转入计算机,参照宗地草图、外业工作底图和权属调查表,在软件下进行图形编辑,叠加到利用软件进行改造后的原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上,编制基本地籍图、宗地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
数据处理分层编码要求:内业数据处理中,所有地籍要素、图斑、线状地物、文字注记的分层、颜色、编码和属性均按照系统软件格式进行。
2.7.2地籍图
地籍图数据包括分幅地籍图和分街坊地籍入库数据。编制分幅地籍图的依据是街坊地籍图。是将各审核无误后的街坊图进行拼接后分幅,其规格为40cm×50cm。
1、 1:500比例尺分幅地籍图的内容:
(1)行政界线和行政区域名称。包括区行政界线、街道行政界线及街道号;
(2)街坊界线及街坊号;
(3)权属界线、宗地号和权属单位名称;
(4)界址点;
(5)各级控制点;
(6)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地类界线、栏栅、铁丝网、道路、绿化隔离带、沟渠、坡坎等;
(7)数学基础与整饰。包括坐标系、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地籍图比例尺、地籍图分幅索引图、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图名、比例尺及其它图幅整饰等内容;
(8)其它注记。如路名、单位名和河流名称等。
(9)不依比例尺的图形符号、点状符号、地类符号。
2、分幅地籍图的编绘与整饰要求:
(1)当宗地界址线与行政界线重合时,应遵循高级覆盖低级的原则,在地籍图上只绘制高级界线。行政界线与宗地界址线的级别依次为:区行政界线、街道行政界线、街坊界线、界址线、其它地籍要素界线;
(2)界址点用直径0.8mm的红色小圆圈表示,界址线用0.3mm的红色实线表示,争议界线用红虚线表示;
(3)地籍图上不注区编号,只注记街道号、街坊号、宗地号。街道号、街坊号注记在图幅内有关街道、街坊区域的适中部位,街道名称注记在图幅内街道行政界线内的适中部位;
(4)宗地号和地类编码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主要地类编码(只表示至二级类),并注记在宗地内适当的位置;
(5)具有权属界线标识意义的垣栅、房屋、沟渠、坡坎等地物,必须按照其权属状况表示。
2.7.3宗地图
1、宗地图是土地证书的附图,原则上从地籍图上复制,主要由软件功能自动生成。根据宗地大小和内部建筑物、构筑物形状、大小与稀疏程度,分别生成不同比例尺宗地图。图纸大小分为A1、A2、A3、A4四种规格。
2、生成的宗地图应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要求,做到点、线清晰,各种注记清楚,宗地四至关系正确。
3、宗地图内容包括:地籍编号、地类号、宗地面积、宗地所在图幅号、宗地名称、界址点编号、界址边长、相邻宗地地籍号、相邻宗地名称、宗地关系示意线以及主要的建筑物、构筑物。
2.7.4土地利用现状图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包括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分街坊土地利用现状入库数据。编制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依据是街坊土地利用现状图。是将各审核无误后的街坊图进行拼接后分幅,再根据图形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及图面承载能力分别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其规格为40cm×50cm。
1、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内容:
(1)、行政界线。包括区行政界线、街道行政界线和乡镇名称;
(2)、街坊界线和编号;
(3)、界址线;
(4)、地类图斑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