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解析 下载本文

一、 新国十条内容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构筑保险民生保障、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保险业的发展目标等十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几乎针对保险业的每一个热点问题都有细项说明,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保险中介到资金运用等,宏观架构的搭建与微观业务的指导合而为一,为今后保险业进入快速增长轨道奠定基础。

1.总体要求

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2.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 主要面向家庭和企业,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2) 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独生子女家庭保障、失独老人保障、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

3) 鼓励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健康管理服务、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保险公司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3.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 城乡大病保险、政府购买保险公司的养老和医疗服务、鼓励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

2) 发挥责任保险作用。包括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3) 加快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以及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4.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

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5.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

1)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

2) 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

6.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1) 鼓励保险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 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 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积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

4) 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5) 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积极发展航运保险。拓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

7.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1) 未来寿险费率市场化、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将持续进行,支持设立区域性和专业性保险公司,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规范保险公司并购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

2) 鼓励中资保险公司尝试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

3) 支持保险公司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

4) 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

5) 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市场作用。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

8.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1) 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2) 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3)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9.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立保险业各类风险数据库,修订行业经验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组建全行业的资产托管中心、保险资产交易平台、再保险交易所、防灾防损中心等基础平台,加快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

10.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1) 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完善健康保险税收优惠、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及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2) 加强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用地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等投资兴办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机构。完善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

二、 新国十条重点解析

总体而言,保险“新国十条”的推出,根本着眼点还在于保险业服务国计民生。

对于商业保险而言,未来承保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在于医疗健康险和养老险;其次,保险资金投资会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力争稳定投资收益率;同时,费率市场化改革也将会稳步推进。”

从险种来看,医疗健康险将是政策首要突破的领域。我国目前单纯寿险保费发展空间已经比较有限,医疗健康和年金将是未来保险市场的真正增量所在。大病医保将是撬开医疗健康险市场的重要端口。

事实上,此次“新国十条”出台,也在养老、健康、公共安全、农险、巨灾保险、税收支持、险资运用等七个领域,均释放出了全新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项目,而这些蓝海也应是商业保险公司未来着力争夺的关键战场。

1.税收支持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