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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教学[2007]6号

关于开展萧山区2006年优秀班主任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萧山区2006年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各高中、初中、小学、民办学校及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举办全日制班)在职的现任班主任。

二、 评选条件

1. 任班主任两年以上,责任感和事业心强,能较好地履行班主任职责;

2. 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师生关系和谐,定期走访学生家庭,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所带班级学生无厌学、辍学,班风、学风优良;

3.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师德师风优良;

4. 组织管理能力强,注重班主任工作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工作讲究实效,理论联系实际作出成绩。

三、 评选办法

1. 各初中、小学可结合教师年终考评工作,动员每位班主任对自己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测评、考核产生1名区级优秀班主任推荐人员,在全校师生前公示3天后,于1月19日前报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签署意见。

2. 各督导责任区组织所属镇(街道)上报的推荐对象开展交流评比,根据局下达的区级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见附件1)评选出推荐人,于1月26日前并报教育科。

3. 各高中根据推荐名额,组织班主任进行总结、交流、评比,将推荐对象在全校师生前公示3天后,直接报教育科。 4. 民办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举办全日制班)原则上每校可以推荐1名,直接报局成教办,由成教办按分配名额组织交流、评比。

5. 所有向区教育局推荐的优秀班主任均须填写“萧山区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另附不少于15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须打印),由督导责任区负责人(高中、民办学校除外)签署意见后于2007年1月26日前报教育科。

评选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一项举措,希望各校、各镇(街)中心(辅导)学校、督导责任区结合期末年终考评工作,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评比活动,并以此

为契机,认真总结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真正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学生爱戴的班主任评选出来,把我区学校德育工作推向更高层次,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1. 萧山区2006年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 萧山区2006年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七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 教师 评先 通知 抄送:杭州市教育局宣传处。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月5日印发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