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车间绩效考核规定
一、考核目的
1.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绩效,保证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的实现;
2. 检查员工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和胜任性,公开评价工作效果及其价值,为改进工作和调整工作提供可
靠真实的依据;
3. 建立工作信息的反馈通道和与员工的沟通渠道;
4. 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绩效,发掘优秀人才,以此作为奖惩、提升的依据,促进员工的升迁、赏罚的公平、
公正、合理;
二、考核原则
1. 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内,考核内容和标准不会有大的变化;
2. 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
3. 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 公开性:员工能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三、适用范围
本考核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加工车间的所有员工。
四、考核依据
1、依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考核由岗位员工的直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公司人事部负责监
督管理;
2、依据被考核员工考核周期内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6S”等三方面);
3、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与其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
五、考核周期
1、每个月的1号~30/31号为月度考核周期,考核得分就是考核成绩;
2、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结果汇总产生季度考核成绩;
3、综合全年四个季度考核结果汇总产生年度考核成绩;
六、考核细则
1、员工的月工资=基本工资(固定)+绩效考核工资×考核得分/100(浮动);
2、试用期内的员工的考核成绩不与绩效考核工资挂钩,但要作为转正的依据;
3、班组长、技术员、物料员、统计员及辅助员工的绩效考核工资按照底薪工资的0.232倍确定,即:底
薪×0.232=绩效考核工资,底薪包含加班工资;
4、月度绩效考核分总分数按照156分计算, 26天制,每天6分,星期天加班不纳入日绩效考核分数,
但纳入月度总考核;
5、员工缺勤不进行考核,但星期天的考核分数可以冲抵缺勤的考核分数,如仍不够冲抵的按实际出勤天
数和考核总分可换算成26天制的考核分数,例:某月某员工应出勤为26天,实际出勤是20天(考核分数合计82分),星期天加班2天(考核分数合计7.8分),则该员工的月度考核总分为:(82+7.8)÷(20+2)×26=106.13分;
6、绩效考核采取上级考核下级的方法,即主管考核班组长、班组长考核员工,同级之间和下级对上级不
做考评,但同级之间和下级对上级可以对考评负责人提出考核建议,对班组长的考核以整个组的工作状况为准,员工的日绩效考核分数将会在第2天上午12:00以前张榜公布;
8、计算范例:某员工月工资为1250元,本月绩效考核得分为125分,则:其基本工资为1250-1250×
0.232=960元,考核工资为1250×0.232×125分÷100=362.5元,月工资总额为960+362.5=1322.5元,
七、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分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6S”现场三方面;
2、工作完成情况分为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和工作效率三类;
3、工作态度分工作主动性、服从性、合作性、责任心和遵章守纪五类;
4、“6S”现场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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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A、工作完成情况:配分3.9分,每小项1.3分
工作完成目标:能够保质、足量、按时完成分解到本部门的日工作目标、车间日生产计划、班组日生产计
划和生产主管(或生产经理)指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Ⅰ、生产计划达成率 (工作数量) 配分 1.3分
a、 生产计划达成率刚好在100%的得1分;
b、生产计划达成率超过100%的,每上升5个百分点加0.1分,上升15个百分点(含)以上的得1.3分; c、 生产计划达成率低于100%的,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1分,降低15个百分点(含)该项得0分; 说明:①、生产计划是指生产主管及班组长下达的生产计划(生产计划根据工时定额计算得出,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超出工时定额标准产量的,按照超额完成介定绩效考核分数);
②、合格的产品才能计算生产计划达成率,不良品不得列入生产完工产品;
③、当天内因生产不同类产品而产生不同比例的生产计划达成率的,按各种产品计算出的生产计划
达成率的平均数来作为员工当日的生产计划达成率;
Ⅱ、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 (工作质量) 配分 1.3分
a、 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单道工序)(加工中心≤0.3%,数控车床≤0.5%,钻床≤1%)的得1分;
b、 每上升0.1个百分点加0.1分,上升0.5个(含)以上百分点的或者合格率已经达到100%的得1.3分; c、 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2分,降低0.5个(含)百分点以上的该项得0分;
说明:1、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是指本岗位一次性完成的产品合格率,不包括返修后合格的产品,即产品
一次交验合格率=不含返修的合格产品数量÷一次投入的加工产品总数量×100%;
2、当天内因生产不同类产品或工序不同的产品则按平均合格率进行平均。按照平均后的合格率进行计算
Ⅲ、工时标准达成率 (工作效率) 配分 1.3分
a、 工时标准达成率刚好在100%的得1分;
b、工时标准达成率超过100%的,每上升5个百分点加0.1分,上升15个(含)百分点及以上的得1.3分; c、 工时标准达成率低于100%的,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1分,降低20个百分点以上的得0分。
说明: ①、工时标准达成率是指按照工时定额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产量;当在加工过程中工
艺改变或刀具出现异常时操作员工要及时上报给班组长,经工艺部确认后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增/减产量标准。
②、合格的产品才能计算工时标准达成率,不良品和报废品不得列入生产完工产品;
③、当天内因生产不同类产品而产生不同比例的工时标准达成率的,按各种产品计算出的工时标
准达成率的平均数来作为员工当日的工时标准达成率;
B、工作态度: 配分1.5分,每小项0.3分
Ⅰ、主动性:
a、对任何工作都有积极持久的热情,对岗位职责内外的工作都能积极主动去完成,可评0.3分; b、工作热情,能主动查找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乐于承担职责范围外的工作,可评0.2分; c、工作中有一定的主动性和热情,但还需要上级的督促和提醒,可评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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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工作不主动,缺乏热情,需要上级不断催促,可评0分;
Ⅱ、服从性:
a、充分贯彻执行各项工作指令,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积极配合他人工作,可评0.3分;
b、服从上级指示,积极配合行动落实,可评0.2分;
c、服从上级工作指令,但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可评0.1分;
d、对上级工作指令阳奉阴违,或者拒绝执行工作指令,可评0分;
Ⅲ、合作性:
a、极具合作精神,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并能给予他人提供建议和帮助,可评0.3分;
b、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愿意接受他人意见并能提供一般性协助,可评0.2分;
c、维持一定合作关系,偶尔能采纳他人意见或给他人协助,可评0.1分;
d、缺乏合作精神,对他人意见不接纳,我行我素,可评0分;
Ⅳ、责任感:
a、责任感强,能独立圆满完成工作,可放心交付各项工作,可评0.3分;
b、有责任感,能顺利完成工作,可交付一般性工作,可评0.2分;
c、具有一定的责任感,基本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可评0.1分;
d、责任心不强,需要监督方能完成工作,可评0分;
Ⅴ、尊章守纪:
a、遵纪守法,从严要求自己,督促提醒他人守规,能起到表率示范的带头作用,可评0.3分;
b、遵守公司及车间规章制度,仅严格要求自己,而不能提醒他人遵守制度,可评0.2分;
c、能够基本遵守公司和车间的规章制度,偶尔有违反的行为出现,可评0.1分;
d、自由散漫,在工作中不遵守公司和车间的规定,常有违章乱纪行为,可评0分;
说明:上述工作态度未达标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小项扣0.1~0.3分
C、作业现场“6S”完成情况: 配分0.6分,每小项0.1分
Ⅰ、整理:
区分工作区域内的必需品和非必需品,并定期处置非必需品。
Ⅱ、整顿:
按规定放置必需品,明确数量,并做好标识,减少查找时间。
Ⅲ、清扫:
保持作业区域内无杂物、垃圾,无灰尘,干净整洁。
Ⅳ、清洁:
将整理、整顿、清扫进行到底,维持前3S成果,并使之习惯化、制度化、标准化。
Ⅴ、素养:
培养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向上的工作习惯,形成文明作业和团队精神。
Ⅵ、安全:
清楚事故隐患,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说明:上述作业现场“6S”不规范视情况每小项扣0.1分,直至该大项为0分。
D、班组长根据班组整体完成的工作(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6S”现场三个方面)状况进行绩效考
核,以日常生产管理(含组内工作分配、督促组员、异常反馈等)为主,具体参照绩效考核细则。 E、班组长和技术员对统计数据采集不全或记录有误的将视情扣日考核分1~3分。
八、附加规定:
1、各级管理人员应该客观、公正、合理、按时完成对所属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不能受人际关系和感情
的影响,更不能存有打击报复的行为,否则人事部在复核中查实有上述不良现象的,将对考评人处以每例扣1~6分的考核分。
2、全体员工要顾全大局,全力协助和支持相关部门工作,查实有1次其它部门的合理投诉,则在考评时 共4页 第3页
根据其它部门反映情况酌情扣相关责任人2~5分。
3、月度出勤及其它奖惩得分:
a、出勤: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3分,旷工每天扣20 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如事假和
病假是多次数短时间请假的,按月度累计的天数来核算,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b、处罚:警告每次扣3分,小过每次扣10分,大过每次扣15分;
c、奖励:表扬每次奖3分,小功每次奖10 分,大功每次奖15分;
4、总分计算
工作完成情况得分+工作态度得分+“6S”得分±月度奖罚得分=实际考核得分
5、月度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的将受警告,连续二个月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将进行在岗培训,经培训后
仍不能提高或连续二个月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将予以辞退处理。
6、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排名列车间最末2位的为不合格员工,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7、考核人在每月的5日前需将前一月的考核汇总表报送人事部,逾期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责,每延误1天
扣减考核者10分的考核分。
8、各级员工对绩效考核的得分存有异议的,应在考核分公布之日的两天内越一级向上投诉,逾期视作评
分合理;上级领导在接到投诉的两天内予以核查,经调查确实有误的除予以纠正外,再处以相关评分人每次5~10分的扣分并纳入月度考核,如纯属诬告或偏见的除对投诉人不予改分外,再处以投诉人扣减考核分每次5~10分,以示警效。
上述绩效考核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试行,试行期限为三个月,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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