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围挡制作安装合同 下载本文

未来城围挡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新疆天信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作、安装标示标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制作安装标示标牌概况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保修

2.1 制作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要求执行。安装(施工)质量按国家相关安装(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乙方保证制作质量和安装(施工)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及设计要求,保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2.2 乙方对制作质量及安装(施工)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施工)后能够通过验收。

2.3 保修期: 年,自安装(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保修期内,如甲方或者甲方委托单位已发出要求保修的通知,而乙方在保修期内未到现场履行保修责任的,则保修期相应延长至履行保修责任并符合要求之日止。

2.4 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对不能维修或者无法维修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者重作;逾期按每次200元累计计算违约金,同时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有权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相关税、费、损失赔偿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以维修人员确认的数据为准)的2倍由乙方赔偿给甲方;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乙方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抵扣或者未留质保证金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全部支付给甲方,逾期乙方按应付款每日千分之三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 制作、安装工期:合同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完成第一条约定的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4.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支付款项。

4.2 付款方式: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付款前将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且乙方告知的开户名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账号必须为人民币结算帐户;乙方确保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内容真实无误并符合约定要求,因乙方未及时告知或告知的内容有误的,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名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款项支付事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3 乙方每次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和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发票,并在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0%以前,由乙方将合同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含质保金)提供给甲方;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如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10%且每次不低于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甲方进入成本费用,致使甲方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补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滞纳金。

4.4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及款项支付事宜,否则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履行地点

5.1施工制作地点: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交货,但甲方应在交货前 3 日通知乙方。安装(施工)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5.2 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及款项支付事宜,否则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乙方保证制作、安装的围挡不会发生倒塌和画面脱落,保证能够经受12级以上大风,如发生倒塌、脱落(包括大风、暴雨、雷电等原因造成的倒塌、脱落)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制作安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在制作、安装、维护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因材料、制作、安装等方面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及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甲方负责解决安装用电及临时场地,监督检查材料质量及制作安装质量,及时安排支付工程款及参与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7.2乙方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制作安装; 7.3 乙方制作安装产生的垃圾要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并及时清理外运,严格防止施工垃圾堵塞下水道或人行道,工程完工后做好现场清洁工作。

7.4 乙方进材料、出垃圾要由甲方指定通道,不能影响其它单位的正常工作。 7.5 乙方应作好公共财产、屋面设施等的防护工作,如有损坏,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6 乙方应对制作安装质量负责,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7.7 乙方保证已取得相应的资质,保证有能力及资格完成本协议约定事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