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等职业学校程序文件(参考性强) 下载本文

1 目的 为规范技能培训鉴定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职业技能鉴定的报班、考核、发证全过程的控制管理。

3 职责

3.1培训部负责报考学员资格的初审、资料的整理和录入,负责理论试室安排,负责实操考核的组织安排,并向业务部提供涉及的项目培训的大纲、教材、师资、场地、设备等必要条件情况。业务部、考核部在培训鉴定项目成熟后,向劳动部门申请社会培训及鉴定资格。

3.2考核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名,准考证的打印,试卷领取、考评员的安排、报考资料的归档和证书办理及发放;并负责检查现有鉴定项目的职业标准、题库、试卷、实操考核设备的更新等。

3.3业务部负责新鉴定项目的开发,并检查所涉及的项目鉴定和大纲、教材、题库、试卷、师资、场地、设备等必要条件的工作,并协助检查现有鉴定项目的大纲、教材、题库、试卷、设备的更新。

4 工作程序

本项目操作可根据鉴定的类型而划分为两个分项

4.1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种项目,办理国家职业等级三级、四级、五级的操作,按《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作业指导书》执行;

4.2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种项目,办理国家职业等级一级、二级的操作,且为社会化考评的项目,按《社会化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作业指导书》执行;

5 相关文件

5.1《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作业指导书》 QC-0710-01

5.2《社会化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作业指导书》 QC-0710-02

6 质量记录

6.5. 标准性文件(外来或自定标准)

? 《国家职业标准》

? 《培训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81

职业技能鉴定过程控制程序 ( 版本 B/0 )

?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6.6. 记录性文件(受控文件)

? 《报班原始资料》 QD-0709-06

? 《项目组策划报告》 QD-0709-48

? 《鉴定考务实施过程档案》 QD-0710-01

? 《广州市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审批表》 QD-0710-02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登记表》 QD-0710-03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设立临时考场审批表》 QD-0710-04

? 《鉴定试卷及工件档案》 QD-0710-05

6.7. 流水记录(以登记册方式进行,定期存档)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呈报表》

? 《广州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考核呈报表》

6.8. 消耗性表格(按呈报或业务需求进行大量印备,随时使用)

? 《广州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学员缴费单》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办理回执》

? 《补考学员通知单》

? 《广州市技师社会化考评证明材料》

82

1目的 为规范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促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学校教职工教育科研水平,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校内各部门所进行的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

3 职责

3.1 教研室负责教育科研项目的立项,项目成果鉴定和学术论文、著作的推荐与评审;负责全校教职工校外获奖论文、获奖教育科研成果和论文发表的登记工作;负责全校教学研究活动的组织。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后的实施。

3.3 各专业系、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教研活动。

3.4 教研室负责教育研究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3.5 分管校领导负责所辖部门的《课题立项申请表》的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

4.1.1 教研室每年5月份向全校教职工提供《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立项指南》。

4.1.2 课题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份。

4.1.3 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立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一式三份报教研室。

4.1.4如项目组由多人组成,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请批次,每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负责两项以上(含两项)教研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两年以上技校教学工作经历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4.1.5每年7月份教研室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4.1.6 课题评审通过后,教研室在3份《课题立项申请表》上签署同意立项意见,然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的课题正式立项。该立项申请表一份送项目负责人,一份送申请部门,一份存教研室;评审未获得通过的申请,教研室在评审结束2周内将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申请部门和申请者。

4.1.7 承担校外的教育科研课题,由教研室组织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4.2 教育科研经费

83

教育科学研究控制程序 ( 版本 B/0 )

4.2.1 校外立项的教育科研经费由校外教育科研经费管理部门按规定下拨,由课题组使用。

4.2.2 校内立项的教育科研经费由学校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拨给课题组,课题组根据《课题立项申请书》所述经费使用范围合理使用。

4.3 课题研究的实施

已经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由申请者实施。在每个课题研究周期内教研室不少于一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研究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必要时进行协调。检查情况填入《教研室工作记录》。

4.4 教育科研项目的评审

4.4.1 教育科研项目完成之后,课题负责人填写《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结题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交教研室。

4.4.2每年由教研室组织1至2次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的评审验收。

4.4.3校外教育科研项目的验收、鉴定由该项目管理部门组织。

4.4.4 课题验收通过后,验收小组在3份《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结题申请报告》上签署验收结论,然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校领导批准后的课题正式结题。教研室将已签署意见的结题报告一份送项目负责人,一份送申请部门,一份存教研室;同时制作发放结题证书给课题组。评审未获得通过的课题,由教研室在评审结束2周内将评审意见反馈给课题组。

4.5外送论文、著作评审

学校教职工撰写的论文、著作,由教研室负责向校外有关部门推荐,参加相应部门的评审。教研室在得到评审结果后2周内予以公布。

4.6 教育科研成果登记

4.6.1教育科研项目和论文、著作获奖者,应在获奖后一个月内,将获奖证明的复印件分送教研室和专业系,教研室负责填写《获奖教育科研项目(著作、论文)登记表》,专业系负责将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4.6.2 发表论文登记

凡是在合法出版的报刊上发表论文的学校教职工,在论文发表后1个月之内,将报刊封面、附有论文题目的目录页,以及论文页,悉数复印,交本部门文管员。每学期末各部门文管员负责填写本部门的《发表论文登记表》,并将《发表论文登记表》连同本部门教职工上交的已发表论文材料一式两份,分送教研室和专业系。教研室负责填写全校的《发表论文登记表》,专业系负责将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4.6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获奖教育科研项目(著作、论文)和发表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按学校《成果奖励制度》由教研室每年6月下旬对上一年度的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科研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