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采油厂刘峁塬采油作业区日常管理安全制度汇编-初稿 下载本文

第十款:严禁司机给单井职工给清洗油,违章者追究司机及单井员工责任。

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了强化、细化作业区安全管理规定,创造良好的油区秩序,依据《采油三处交通安全管理(试行)规定》,结合《安全生产法》及我区交通管理的实际状况,制特定本规定。

第一条、作业区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实行处,作业区两级集中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实行交通安全目标管理,严考核,硬兑现。

第二条、作业区租赁、外雇车辆均属车管单位、作业区双重管理,作业区纳入考核。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作业区所属各单位及外部所属单位。

第四条、定期教育,对驾驶员和车管干部的安全学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8小时;车管干部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班)一月来得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查隐患,堵漏洞,定措施。

第五条、坚持安全活动日,各车单位(班)要坚持每周星期一的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参加人员要登记,记录资料要齐全。

第六条、出车前安全讲话,班组长要坚持每天早上出车前的安全讲话,要有内容,主要结合当天任务,天气、道路、环境等具体情况具体安排。

第七条、日常教育,车管干部要随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心理动态及时做好工作,把思想解决在车抡转动之间,使每个驾驶员不带思想负担行车。

第八条、严格按照时间规定,路线限制、限定车速行车及规定驾驶经历,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九条、遇雨雪及霜雾天气,严禁车辆外出行使,对于特殊情况用车,调度要合理调派,安排技术精、作风好、尊章守纪的驾驶员驾驶车辆,车辆安全附件必须齐全,且要限制路线,限速行使(高速公路小型客车不高于90公里/小时,一般油路不高于50公里/小时,油区土路不高于30公里/小时)。不准强超强会、不准高速赶路,不准疲劳驾车、不准停车赶集、不准绕道办事、不准私拉乱带或搭乘与生产无关人员;做到遵守纪、做到“三停四查”、做到货物捆牢、做到优质服务,做到安全归单位等管理规定行使。驻单位车辆专人负责,员工换班车辆,合理安排任务,干部押车制度。

第十条、认真落实车辆管理的“三控制、一消灭”(既控制行车速度、夜间行车、控制客车用量,消灭违章驾驶)。以治快为核心,以慢应万变,以德保安全。

第十一条、认真落实驾驶员连续行使2小时必须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各单位乘车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每次停车休息的地点、时间必须有证明人在行车路单上签字。

第十二条、运输车安全管理“十八法”措施,对驾驶员进行A、

B、C分类管理,因人而施法,做到“车轮一转,法法兑现”,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凡对派出的车辆必须经过各车辆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行车卡。谁检查,谁负责,防止车辆带病

行驶,未经检查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派出,外租(租赁)车辆的检验情况要及时反馈安全部门。

第十四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对货物的装载和乘坐人员的检查。

第十五条、车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车辆回场检查,每天收车后驾驶员应首先对自己所驾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维修班进行修理,如果由单位上发现重大隐患者加倍处罚。

第十六条、车辆回场停放时,要做好“三交一封”的工作(既交点火开关钥匙,交行驶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长期停驶,节假日停驶的车辆要严格硬性封存),严禁公车私用。

第十七条、凡要派出的车辆必须是经过检查人员检查合格方可派出,未经回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派出。

第十八条、配属车辆及外雇驻片区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使用车辆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用车单位管理和检查。

第十九条、车辆修理(保养)周期,按时对车辆进行修理和保养,不得漏保。在修理、保养车辆过程中,需进行道路试车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第一款:必须由驾驶员进行试车,试车驾驶员要有三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和十万以上安全行驶公里,驾驶技术熟练,对车技术性能熟悉的驾驶员担任。

第二款:必须挂试车车牌。试车不得载人或带危险品;驾驶室不准乘坐非试车人员;不准其车辆执行其他任务或办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