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美丽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仙桃市“美丽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的通知》(鄂教发“201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育环境,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健康校园、和谐校园,以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温暖感人的人文之美,通过“美丽校园”建设活动的开展,强化学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及和谐校园建设,使学校建筑布局合理协调,环境整洁雅致,校园安定有序,人际关系和谐,让学校成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一代新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成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美丽校园。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美丽校园?建设,以实际行动支持美丽家园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坚持分类指导。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环境和校园建设进展情况,针对校园建设和学校管理薄弱环节,因地制宜确定建设规划和建设重点。

(三)坚持学校主体。学校是?美丽校园?建设的主体,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建设活动方案,建立校长直接抓、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家长和群众的联系,争取支持,实现家校携手,共建美丽家园,促进乡风文明、生态文明。

四、主要内容

(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美化校园环境。校园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没有危房,校舍、教育技术装备、体音美和卫生设施、学生生活设施等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和《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要求,不断促进办学条件提档升级。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卫生管理,校园内无乱搭棚舍,无私留

菜地,消除校园卫生死角。因地制宜开展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校园井然有序,环境优美,教育氛围浓郁。

(二)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文明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形成师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将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根据学校历史和办学特色,结合时代需求,创建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文化氛围。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经常开展自救自护实际演练,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校舍和安全卫生设施,消除校园内一切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

五、实施步骤

?美丽校园?建设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镇办中心学校负责统一组织、督办所辖各学校的建设工作。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20日至3月10日)。各地各校要成立?美丽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拉横幅、建宣传专栏、办黑板报等形式,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广播站、电子显示屏、主题班会、教师座谈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阵地,大力宣传建设活动,营造浓厚的建设活动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校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紧密结合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的行风评议工作,努力查找学校工作中存在的不美丽、不和谐的问题。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按照《仙桃市中小学?美丽校园?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自查整改阶段要立足解决问题,提升办学水平,提高建设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制度建设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校要按照 ?美丽校园?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建设活动的长效机制,使?美丽校园?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各校要认真梳理总结?美丽校园?建设工作,做好考核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