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六) 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促进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时间: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检查,并及时进行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2) 检查组织: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及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

(3) 检查内容:查各施工作业班组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条例等执行情况;查“三宝”使用、“四口”防护和脚手架安全稳固情况;查塔吊、井架及其它施工机械的限位和保险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查施工用电是否规范和触保器是否灵敏可靠;查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和各防火部位消防设施的落实情况。季节性检查防雷、防台、防汛、防冻及防暑降温工作的落实情况;节前检查安全保卫、消防及用电安全等情况。

(4) 项目安全员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防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特别是重点内容进行复查消项。

2、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 企业单位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地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① 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由生产管理部门总负责,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具体

实施。

② 定期检查时间:公司每季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每周六均应进行安全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③ 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组织的专业性专项检查。

④ 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塌陷、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检查。

(2)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茶馆里、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3) 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典型。

(4) 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企业安全教育制度:

为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安全法律、规程及政策,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制定本安全教育制度。

(1)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 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考核制度。

① 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对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记人技术档案。

② 项目部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以周六检查为主要内容)。 ③ 班组长对本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

(3)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零时工、学徒工、学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班组),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4)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有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 对各级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及考核,以提高其安全管理素质。具体要求参见《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定规定》(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

2、 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1) 广泛发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项目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和实际本领,自觉遵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各种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法制观念的教育。

(2) 凡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进现场施工,必须进行集团公司、项目部和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被教育职工须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经律;公司以往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班级安全管理制度;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 施工班组在班前必须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安全活动,班组每天上岗安全教育活动不少于15分钟,并及时做好班前活动书面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引导、监督和检查。

(4) 因安全教育不到位而引导起的事故,须严肃追查有关安全教育者的责任。

3、 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 二 条 建筑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 三 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

第 四 条 建设部主管全国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所属企业的安全部门教育工作,还应当接受企业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