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当对扣件质量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②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③ 新、旧扣件应均应经行防锈处理。
(1) 各阶段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1) 脚手架及其他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达到设计高度后; 遇到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冻地区开冻后; 停用超过一个月。
2)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①
②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技术交底文件。
3)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
要求;
②
③
④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杆件的设置和链接,连墙杆、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
符合表1-2项次1、2的规定;
⑤
⑥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超载。
4)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的规定。
2、 外用电梯安装验收
(1) 验收总体要求
1) 外用电梯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整机试运行:空载、静载、荷载、附落试验),并由责任人办理签字手续。
2) 验收单中必须具有量化验收内容。
(2) 基础验收记录示例
(3) 安装验收记录示例
3、 塔吊安装验收
(1) 验收总体要求
1) 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行验收,并由责任人办理签字手续。
2) 验收单中必须具有量化验收内容。
3) 塔吊顶升后必须进行验收。
(2) 安装验收要求
1)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三种情况:出场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①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路线、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离不超过千分之三。
②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③ 额定荷载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面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定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2) 对试运行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3) 多台塔吊防碰撞措施
1) 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
① 移动塔吊:低位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m。
② 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间距不得少于2m。
2) 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
① 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
② 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
防止塔吊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4) 塔吊安装验收记录示例
(5) 塔吊基础验收记录
(6) 塔吊顶升验收记录
(7) 塔吊附着锚固验收记录
(8) 塔吊交接班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