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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理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一) ............... 2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理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二) ............. 16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理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三) ............. 32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理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四) ............. 46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理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五) ............. 61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理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一) 说明:①本资料为VIP包过学员内部使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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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 程序性规范
【答案】程序性规范是指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阶段、步骤等的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中对有关行为的程序做了具体规定;二是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本身对程序不做具体规定,而通过法律保留形式规定具体程序。
2. 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区
【答案】(1)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2)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3. 公民与人民
【答案】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两者具有明显的区别:
(1)范畴不同
①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②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人民在小同历史时期有着小同的内容。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范围不同
①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
②公民中除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3)后果小同
①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
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4)一般而言,公民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
4. 特设机关解释制
【答案】特设机关解释制又称为专门机关解释制,它指的是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如德国、奥地利等)或者宪法委员会负责处理宪法争议,并就其中相关宪法条文的含义进行释义的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专门性。它以专门处理宪法问题为职责。二是权威性。其组成人员往往是地位较高的法官或政治家,在国家政治结构中具有崇高地位。三是解释方式的多样性。有的采取
寓解释于审查之中的形式,有的采取对某一宪法问题进行专门解释的形式等等。
5. 宪法文化
【答案】宪法文化是指基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的综合作用而产生的关于宪法、宪政制度和宪法结构等的认识总和。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①宪法文化体现以权利一权力结构为基础的精神,权利是其出发点。
②宪法文化以宪政为核心内容。
③宪法文化既具民族性又具普遍性。
6. 不成文宪法
【答案】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各种法律文书、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的宪法。不成文宪法是与成文宪法相对应的概念。不成文宪法存在于习惯、法院判例、制定法或若干宪法性文献中,所以,不成文宪法不在于没有文字形式的宪法规范,而在于它没有一部称为宪法的制定法。不成文宪法富有弹性,适用性较强,能够被较好地运用以化解宪法争端,并且一般不会出现成文宪法时常面临的宪法危机。英国宪法就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
7. 国家元首
【答案】国家元首是指一国的最高代表,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元首职权,是世界各国元首共同的重要特征。这些职权包括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统率武装力量权、任免官吏权、外交权、赦免权、荣典权等。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世界各国的元首制度划分为不同的类型:①根据国家元首行使权力的状态,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实位元首制和虚位元首制。②根据元首本身的组织机构,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个体元首制和集体元首制。
8. 共和制
【答案】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由民选的国家机关或国家领导人依法以民主方式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共和制政体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政体形式,就其具体形式而言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共和制、委员会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等四种政权组织形式。
二、简答题
9. 简述违宪审查制度对宪政体制的功能。
【答案】违宪审查制度对宪政体制的功能主要包括:
(1)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实现民主政治,为宪政建设提供政治条件。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能够促使国家权力的配置、运行和公民权利的保障都纳入法制的轨道,而宪法和法律均是在民主的基础卜产生的,因此违宪审查制度有利于实现民主政治。
(2)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树立尊宪、崇宪、维宪的宪法文化和宪政观念,为宪政建设提供思想条件。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促使宪法的实施,从而保证公民权利的行使,使公民
了解和认识自己的权利,逐步增强权利的法律保护意识,培养强烈的权利观念。此外,通过宪法的实施使国家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政府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能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这样,才能树立宪法权威观念、权力制约观念。而宪政观念也主要包括宪法至卜观念、公民权利观念、权力制约观念,所以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为宪政建设提供了思想条件。
(3)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能够约束政府的权力运作,有利于建立有限政府。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必须伴随着有限政府的产生。而有限政府是适合宪政的政府,实行有限政府是宪政制度的要求。违宪审查制度对于建立有限政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维护基本人权。违宪审查制度在监督公权力合宪的同时,也在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政的目的就在十维护公民权利,因此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是能够进一步促进宪政建设的。
(5)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为我国宪政的发展提供规则。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可以促进政府的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时也可以纠正不法行为,这样势必就会促进宪法和法律得到贯彻和落实,进而促进法治建设。
总之,违宪审查制度对于建立和完善一国的宪政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10.司法腐败的原因是什么?
【答案】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夕。在司法过程中,会出现司法腐败现象,原因如下:
(1)法官的身份保障尚不完善。
(2)法院内部管理体制也与行政机关类似,具有行政化、科层化的特征。
(3)受社会大环境影响。近几年由于社会经济体制转轨,法官队伍受到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严重冲击,个别干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权钱交易的不廉洁行为时有发生。
(4)教育管理手段滞后。虽然近几年各级法院在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但由于检查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查处工作力度不够;使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很好地的贯彻落实,导致一些法官在权与法、钱与法的问题上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
(5)政治思想工作薄弱。近几年有些基层法院放松了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使有些法官的政治素质得小到提高,抵御社会不良风气的能力减弱,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偏差,忘记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丢掉犷无私奉献的可贵精神,思想上的滑坡导致行为上的偏差,从而使腐败现象得以滋生和蔓延。
11.你认为法治与人治的最主要区别在哪里?
【答案】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划分法治和人治最根本的标志在于:当法律权威与个人权威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还是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