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保卫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武装保卫部部长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公司党委、行政
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开展公司有关内部治安保卫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和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类治安隐患。
三、负责组织拟定并组织实施维护企业安全稳定、应对突
发性事件的各类预案和抢险救灾方案。
四、负责公司安排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服务工作。
武装保卫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武装保卫部副部长协助部长负责矿区治安稳定及武装工作,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部长制定落实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消防和其他安
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检查矿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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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公司或部门安排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服务工作。
武装保卫部综合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合科科长主要负责矿区案件防控、消防、火工品等监督
指导工作以及本单位综合管理工作。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如下:
一、督促矿区武保科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宣
传《消防法》。
二、参与矿区消防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落实矿区治安防范措施,协调配合公安机关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四、参与制定并督促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大型活动的安全
保卫预案。
五、负责矿区治安信息的调研工作,督促、协调落实单位
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工作。
武装保卫部综合科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合科管理员在武装保卫部部长和综合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督促、监督、指导矿区消防安全工作,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并督促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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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落实情况。
二、负责拟定消防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防火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指导、监督矿区各单位配臵、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火卷帘、消火栓、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等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五、指导、监督管理矿区各单位专(兼)职消防员和义务(专职)消防队工作,了解掌握各单位消防人员配备、培训及工作状况,了解掌握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六、掌握集团公司消防动态、汇总消防报表,向部门领导报告消防安全工作和有关重大问题。
七、负责指导、监督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和演练。
武装保卫部军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军事科科长是负责矿区征兵、民兵整组、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救灾抢险、拥军优属等工作。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矿区民兵军事训练,参与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二、参与相关的调查研究,提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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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保卫部综治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治办主任主要负责矿区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工作,落实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传达贯彻上级综治委(办)的指示精神,处理综治委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拟定综治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等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矿区基层创安工作的开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典型经验交流、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武装保卫部保卫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卫科科长负责机关大院办公区域及家属区的治安、消防、综治等工作。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监控人员及经保队员的安全培训。
二、负责机关大院的治安、保卫和家属院的防盗、防破坏管理工作。
三、参与制定并落实机关大院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机关物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