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时,应在基础边缘增设钢筋网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螺栓底端至基础底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二、螺栓孔与基础受力钢筋的水电、通风管线等埋设物不应相碰。
三、当钻地脚螺栓孔时,基础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10MPa;螺栓孔应垂直,孔壁应完整,周围无裂缝和损伤,其平面位置偏差不得大于2mm。
四、成孔后,应立即清除孔内的粉尘、积水,并应用螺栓插入孔中检验深度,深度适宜后,将孔口临时封闭;在浇注环氧树脂砂浆前,应使孔壁保持干燥,孔壁不得沾染油污。
五、地脚螺栓表面的油污、铁锈和氧化铁皮应清除,且露出金属光泽,并应用丙酮擦洗洁净,方可插入灌有环氧砂浆的螺栓孔中。
六、环氧树脂砂浆的调制程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四的规定。
第二节垫铁
第4.2.1条找正调平设备用的垫铁应符合各类机械设备安装规范、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设备常用的斜垫铁和平垫铁可按本规范附录五选择。
第4.2.2条当设备的负荷由垫铁组承受时,垫铁组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
二、垫铁组在能放稳和不影响灌浆的情况下,应放在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下方。
三、相邻两垫铁组间的距离宜为500~1000mm。
四、每一垫铁组的面积,应根据设备负荷,按下式计算:
五、设备底座有接缝处的两侧应各垫一组垫铁。
第4.2.3条使用斜垫铁或平垫铁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应使用成对斜垫铁,且调平后灌浆前用定位焊焊牢,钩头成对斜垫铁(图4.2.3)能用灌浆层固定牢固的可不焊。
二、承受重负荷或有较强连续振动的设备,宜使用平垫铁。
第4.2.4条每一垫铁组宜减少垫铁的块数,且不宜超过5块,并不宜采用薄垫铁。放置平垫铁时,厚的宜放在下面,薄的宜放在中间且不宜小于2mm,并应将各垫铁相互用定位焊焊牢,但铸铁垫铁可不焊。
第4.2.5条每一垫铁组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设备调平后,每组垫铁均应压紧,并应用手锤逐组轻击听音检查。对高速运转的设备,当采用0.05mm塞尺检查垫铁之间及垫铁与底座面之间的间隙时,在垫铁同一断面处以两侧塞入的长度总和不得超过垫铁长度或宽度的1/3。
第4.2.6条设备调平后,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30mm;斜垫铁宜露出10~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
第4.2.7条安装在金属结构上的设备调平后,其垫铁均应与金属结构用定位焊焊牢。 第4.2.8条设备用螺栓调整垫铁(图4.2.8)调平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螺纹部分和调整块滑动面上应涂以耐水性较好的润滑脂。
二、调平应采用升高升降块的方法,当需要降低升块时,应在
降低后重新再作升高调整;调平后,调整块应留有调整的余量。
三、垫铁垫座应用混凝土灌牢,但不得灌入活动部分。
第4.2.9条设备采用调整螺钉调平时(图4.2.9),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作永久性支承的调整螺钉调平后,设备底座下应用垫铁垫实,再将调整螺钉松开。
二、调整螺钉支承板的厚度宜大于螺钉的直径。
三、支承板应水平,并应稳固地装设在基础面上。
四、作为永久性支承的调整螺钉伸出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小于螺钉直径。
第4.2.10条设备采用无垫铁安装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根据设备的重量和底座的结构确定临时垫铁、小型千斤顶或调整顶丝的位置和数量。
二、当设备底座上设有安装用的调整顶丝(螺钉)时,支撑顶丝用的钢垫板放置后,其顶面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1000。
三、采用无收缩混凝土灌注应随即捣实灌浆层,待灌浆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松掉顶丝或取出临时支撑件,并应复测设备水平度,将支撑件的空隙用砂浆填实。
四、灌浆用的无收缩混凝土的配比宜符合本规范附录六的规定。
第4.2.11条当采用座浆法放置垫铁时,座浆混凝土配制的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七的规定。
第4.2.12条当采用压浆法放置垫铁时,其施工方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八的规定。 第4.2.13条设备采用减震垫铁调平,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础或地坪应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在设备占地范围内,地坪(基础)的高低差不得超出减震垫铁调整量的30%~50%;放置减震垫铁的部位应平整。
二、减震垫铁按设备要求,可采用无地脚螺栓或胀锚地脚螺栓固定。
三、设备调平时,各减震垫铁的受力应基本均匀,在其调整范围内应留有余量,调平后应将螺母锁紧。
四、采用橡胶垫型减震垫铁时,设备调平后经过1~2周,应再进行一次调平。
第三节灌浆
第4.3.1条预留地脚螺栓孔或设备底座与基础之间的灌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4.3.2条预留孔灌浆前,灌浆处应清洗洁净;灌浆宜采用细碎石混凝土,其强度应比基础或地坪的混凝土强度高一级;灌浆时应捣实,并不应使地脚螺栓倾斜和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
第4.3.3条当灌浆层与设备底座面接触要求较高时,宜采用无收缩混凝土或水泥砂浆。 第4.3.4条灌浆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仅用于固定垫铁或防止油、水进入的灌浆层,且灌浆无困难时,其厚度可小于25mm。
第4.3.5条灌浆前应敷设外模板。外模板至设备底座面外缘的距离c(图4.1.1)不宜小于60mm。模板拆除后,表面应进行抹面处理。
第4.3.6条当设备底座下不需全部灌浆,且灌浆层需承受设备负荷时,应敷设内模板。
第五章装配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装配前应了解设备的结构、装配技术要求。对需要装配的零、部件配合尺寸、相关精度、配合面、滑动面应进行复查和清洗处理,并应按照标记及装配顺序进行装配。 第5.1.2条当进行清洗处理时,应按具体情况及清洗处理方法先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和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措施。
第5.1.3条设备及零、部件表面当有锈蚀时,应进行除锈处理,其除锈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九选用。
第5.1.4条装配件表面除锈及污垢清除宜采用碱性清洗液和乳化除油液进行清洗。碱性清洗液和乳化除油液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十的规定。
第5.1.5条清洗设备及装配件表面的防锈油脂,宜采用下列方法:
一、对设备及大、中型部件的局部清洗,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溶剂油》、《航空洗涤汽油》、《轻柴油》、乙醇和金属清洗剂进行擦洗和涮洗;金属清洗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十一的规定。
二、对中、小型形状较复杂的装配件,可采用相应的清洗液浸泡,浸洗时间随清洗液的性质、温度和装配件的要求确定,宜为2~20min,且宜采用多步清洗法或浸、涮结合清洗;
采用加热浸洗
时,应控制清洗液温度;被清洗件不得接触容器壁。
三、对形状复杂、污垢粘附严重的装配件宜采用溶剂油、蒸汽、热空气、金属清洗剂和三氯乙烯等清洗液进行喷洗;对精密零件、滚动轴承等不得用喷洗法。
四、当对装配件进行最后清洗时,宜采用超声波装置,并宜采用溶剂油、清洗汽油、轻柴油、金属清洗剂和三氯乙烯等进行超声波清洗。
五、对形状复杂、油垢粘附严重、清洗要求高的装配件,宜采用溶剂油、清洗汽油、轻柴油、金属清洗剂、三氯乙烯和碱液等进行浸—喷联合清洗。
第5.1.6条设备加工表面上的防锈漆,应采用相应的稀释剂或脱漆剂等溶剂进行清洗。 第5.1.7条在禁油条件下工作的零、部件及管路应进行脱脂,脱脂后应将残留的脱脂剂清除干净。脱脂剂宜符合本规范附录十二的规定。
第5.1.8条设备零、部件经清洗后,应立即进行干燥处理,并应采取防返锈措施。 第5.1.9条清洗后,设备零、部件的清洁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采用目测法时,在室内白天或在15~20W日光灯下,肉眼观察表面应无任何残留污物。
二、当采用擦拭法时,用清洁的白布(或黑布)擦拭清洗的检验部位,布的表面应无异物污染。
三、当采用溶剂法时,用新溶液洗涤,观察或分析溶剂中应无污物、悬浮或沉淀物。
四、将清洗后的金属表面用蒸馏水局部润湿,用精密pH试纸测定残留酸碱度,应符合其设备技术要求。
第5.1.10条设备组装时,一般固定结合面组装后,应用0.05mm塞尺检查,插入深度应小于20mm,移动长度应小于检验长度的1燉10;重要的固定结合面紧固后,用0.04mm塞尺检查,不得插入;特别重要的固定结合面,紧固前后均不得插入。 第5.1.11条设备上较精密的螺纹连接或温度高于200℃
条件下工作的连接件及配合件等装配时,应在其配合表面涂上防咬合剂,防咬合剂宜符合本规范附录十三的规定。
第5.1.12条带有内腔的设备或部件在封闭前,应仔细检查和清理,其内部不得有任何异物。
第5.1.13条对安装后不易拆卸、检查、修理的油箱或水箱,装配前应作渗漏检查。
第二节螺栓、键、定位销装配
第5.2.1条装配螺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紧固时,宜采用呆扳手,不得使用打击法和超过螺栓许用应力。
二、螺栓头、螺母与被连接件的接触应紧密,对接触面积和接触间隙有特殊要求的,尚应按技术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三、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应按装配规定的预紧力进行预紧,可选用机械、液压拉伸法和加热法;钢制螺栓加热温度不得超过400℃。
四、螺栓与螺母拧紧后,螺栓应露出螺母2~4个螺距;沉头螺钉紧固后,钉头应埋入机件内,不得外露。
五、有锁紧要求的,拧紧后应按其技术规定锁紧;用双螺母锁紧时,薄螺母应装在厚螺母之下;每个螺母下面不得用2个相同的垫圈。
第5.2.2条不锈钢、铜、铝等材质的螺栓装配时,应在螺纹部分涂抹润滑剂。 第5.2.3条有预紧力要求的螺栓连接,其预紧力可采用下列方法测定:
一、应利用专门装配工具中的扭力扳手、电动或气动扳手等,直接测得数值。
二、测量螺栓拧紧后伸长的长度Lm(图5.2.3/1)应按下式计算:
三、对于大直径的螺栓,靠拧螺母难以使螺栓伸长的,可采用液压拉伸法或加热法,螺栓伸长后的长度可按下式计算:
四、多拧进螺母角度达到预紧力数值(图5.2.3/2),其多拧进的角度值按下式计算: 第5.2.4条装配精制螺栓和高强螺栓前,应按设计要求检验螺孔直径的尺寸和加工精度。 第5.2.5条高强螺栓在装配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和处理被连接件的接合面;装配时,接合面应干燥,不得在雨中装配。
第5.2.6条高强螺栓及其紧固件应配套使用。旋紧时,应分两次拧紧,初拧扭矩值不得小于终拧扭矩值的30%;终拧扭矩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下式计算:
第5.2.7条装配扭剪型高强螺栓应分两次拧紧,直至将尾部卡头拧掉为止,其终拧扭矩可不进行核算。
第5.2.8条现场配制的各种类型的键,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尺寸和精度。键用型钢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588N/mm2。
第5.2.9条键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键的表面应无裂纹、浮锈、凹痕、条痕及毛刺,键和键槽的表面粗糙度、平面度和尺寸在装配前均应检验。
二、普通平键、导向键、薄型平键和半圆键,两个侧面与键槽应紧密接触,与轮毂键槽底面不接触。
三、普通楔键和钩头楔键的上、下面应与轴和轮毂的键槽底面紧密接触。
四、切向键的两斜面间以及键的侧面与轴和轮毂键槽的工作面间,均应紧密接触;装配后,相互位置应采用销固定。
第5.2.10条装配时,轴键槽及轮毂键槽轴心线的对称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的对称度公差7~9级选取。
第5.2.11条销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检查销的型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二、有关连接机件及其几何精度经调整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销。
三、装配销时不宜使销承受载荷,根据销的性质,宜选择相应的方法装入;销孔的位置应正确。
四、对定位精度要求高的销和销孔,装配前检查其接触面积,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宜采用其总接触面积的50%~75%。
五、装配中,当发现销和销孔不符合要求时,应铰孔,另配新销;对定位精度要求高的,应在设备的几何精度符合要求或空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
第三节联轴器装配
第5.3.1条凸缘联轴器(图5.3.1)装配时,两个半联轴器端面应紧密接触,两轴心的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3mm。
第5.3.2条弹性套柱销联轴器(图5.3.2)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第5.3.3条弹性柱销联轴器(图5.3.3)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规定。
第5.3.4条弹性柱销齿式联轴器(图5.3.4)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第5.3.5条齿式联轴器(图5.3.5)装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规定。
二、联轴器的内、外齿的啮合应良好,并在油浴内工作,其中小扭矩、低转速的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锂基润滑脂》的ZL/4润滑脂,大扭矩、高转速的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